通辽市原副市长张国秋被提起公诉

04.09.2016  17:07

  通辽市人民政府原副市长、副巡视员张国秋涉嫌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一案,由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并指定包头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9月2日,包头市人民检察院以被告人张国秋犯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依法向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张国秋利用担任通辽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副巡视员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单独或伙同他人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张国秋的财产、支出明显超过其合法收入,且不能说明真实来源,依法应当以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记者 郝少英)

[责任编辑 杨文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