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辽市提高主城区民办幼儿园准入门槛

03.06.2015  14:10
      为进一步提升主城区教育发展水平,规范主城区民办幼儿园的审批管理和办园行为,引导推进主城区民办学前教育的健康发展,市教育局提高主城区民办幼儿园准入门槛,制定下发了《通辽市主城区民办幼儿园设置标准(暂行)》,并将民办园行政审批进一步下放到各旗县市区教育局,市教育局今后不再直接审批民办学前教育机构。

  《通辽市主城区民办幼儿园设置标准(试行)》共设18大项22小项。《标准》涉及招收对象、举办者条件、经费来源、选址、园舍建设、生均户外户内使用面积、功能室设置、设施设备配置、园长及教师队伍专业及学历层次、活动课程开设、保育教育工作的开展、安全管理、教师待遇等内容。此标准较自治区民办幼儿园设置标准内容更加详细、标准更高。

  《标准》的下发,提高了主城区民办幼儿园的准入门槛,完善了主城区民办幼儿园准入制度。避免办园条件差、不按照学前教育规律办园的不标准民办园继续进入主城区民办幼儿园队伍。今后,市教育局将继续加大对民办幼儿园的准入及监督管理力度,在国家“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依法管理”的方针指导下,根据《幼儿园工作规程》及《幼儿园管理条例》,积极引导并认真培育一批办园特色鲜明、受幼儿和家长欢迎的民办幼儿园,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学前教育的多样化需求。

[责任编辑 张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