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辽市民政局转变作风促发展 集中整治见实效

10.12.2014  21:07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来,通辽市民政局针对查摆出的问题,坚持立说立行狠抓落实,问责问效转变作风,用切实行动取信于民。

一、扎实整改,让群众看到变化。 活动开展以来,机关会议活动精简了35%,简报文件精简了26%,公务接待经费同比缩减了21万,公车运行经费缩减了20万,腾退办公用房374.9平方米;对涉及在全市党政机关干部兼任社会组织职务的673人进行了排查,107人请辞了相关社会组织职务;45名民政系统党员干部填写了“不出入私人会所,不持有私人会所会员卡”承诺书。

二、稳扎稳打,推出便民惠民举措。一是 积极搭建低保核对平台,强化监督和管理;围绕“人情保、关系保、搭车保”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开展了全市社会救助及救灾工作专项督查,累计清退不符合政策的城乡低保对象近2万人。 二是 开展“绿色清明”主题活动,减免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开通免费公交车接送祭祀群众;严格执行殡葬服务承诺及物价政策,重新调整了鲜花等用品的收费价格,最大限度地让利于民。 三是 累计救助贫困家庭大学生1629人;救助先心病儿童14名;为全市11854名“五老”人员提高待遇。 四是 优化办事流程,对符合救助条件的低保对象启动“先救治后结算”绿色通道,社会组织年检时限由原来的30天缩减到3天。

三、完善制度,确保整改善始善终。 推动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五老’人员待遇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嘎查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通辽市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管理使用办法》和《通辽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认定办法》等十多项民生保障和社会治理新政策,建立和完善了《民政局工作规则》、《党组会议制度》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局属单位班子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的实施意见》以及机关干部请销假等20多项工作制度。

四、持之以恒,扩大实践活动成果。 截止目前,通辽市城乡低保人均补助分别达到410元/月/人和2340元/年/人,同比增长7.8%和11.4%,农村五保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标准年人均分别达到6000元和3200元,较上年提高1000元和200元,医疗救助11.8249万人次;全市养老床位数达到7329张,同比增加4.8%,每千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约22张;319名退役士兵接受免费教育培训,527名退役士兵安置遗留问题基本得到解决,惠及9696名优抚对象的抚恤补助标准继续提高;下拨福彩公益金1860万元,使12个城镇社区、8个农村敬老院等建设得到改善;“寒冬送温暖”、“夏季送清凉”专项行动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约1600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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