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辽市红十字会与市公安局联合制定“警务共同体”实施方案

16.11.2015  18:41

 

11月16日,通辽市红十字会与通辽市公安局召开工作会,研究制定《通辽市公安局、通辽市红十字会关于建立“警务共同体”进一步加强公安系统红十字会工作实施方案》,通辽市政府办公厅副主任张岿松,通辽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政治部主任姜波,通辽市红十字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薛静,副会长孙建萍参加会议。

      通辽市红十字会与通辽市公安局将在安全维稳、赈济救援、应急救护培训、人道关怀、志愿服务等方面加强协作,成立公安系统红十字会组织,建立以局长为会长,分管领导为副会长,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组织机构,并确定一名专兼(职)干部负责红会工作,完善公安系统红十字会基层组织;加强在公安系统内开展应急救护培训工作,建立常态应急救护培训机制,定期面向广大干警传授急救知识,在公安干警中成立一支自行开展培训工作的师资队伍,增强自我防护和自救互救意识;针对服役人员贫困家庭进行调查,对符合条件的人员发放救助物资进行救助,并组织红十字志愿服务队对服役人员开展义诊、心理辅导等志愿服务活动;联合公安、消防、交警、特警成立专业的红十字应急救援队,在突发事件和自然灾害中及时有效地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最大限度的降低受灾人群的生命和财产损失。方案的实施在推进“警务共同体”建设同时,大力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