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林副局长到通辽市调研督查年报信息公示工作

29.05.2015  20:21

 

5 月26日,自治区工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杨林一行到通辽市工商局,重点调研督查年报信息公示工作。期间,召开座谈会,听取通辽市工商局年报信息公示及重点工作落实情况汇报。

杨林副局长要求,要充分认识当前年报信息公示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全力以赴抓紧、抓好。一是改进工作方法,加大工作力度。要全员出动,分片包干,上下联动,上级加强督促指导;要建立通报制度,每周通报旗、县、区年报公示工作进展情况;设立流动年报工作指导站,成立服务队,工商所要有年报示范岗和专门工作人员,在偏远地区企业、个体工商户集中的区域建立代办点,多形式、全方位、无缝隙提供指导服务。二是采取多种方式,加强宣传引导。利用报纸、电台、电视台以及网站等加强宣传工作,让市场主体充分认识年报的重要意义、不履行年报义务对自身的影响,增强市场主体的年报意识。三是积极汇报沟通,强化监督检查。通过积极主动的工作,把年报工作由工商部门行为转化为政府行为,协调各级政府督查室、效能办加强对年报信息公示的督查力度,形成合力,共同抓好年报信息公示工作。

杨林副局长强调,在加强年报信息公示工作的同时,要深入旗县区指导、督促、检查国家工商总局、自治区工商局安排部署的工作任务落实;深入企业了解在准入、经营、审批等方面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及时反映企业的合理诉求,提出政策建议;树立以信用促监管的理念,推进“守合同、重信用”和“诚信市场(文明集市)”、“消费者信得过单位”评选工作;支持小微企业发展,通过拓宽动产抵押登记范围,帮助小微企业解决融资的抵押范围问题;加大执法办案力度,高度重视公平交易、市场、消保综合执法工作,办好大要案件,强化市场监管;大力推进工作创新,以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重视工作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通辽市工商局按照杨林副局长讲话精神,就近期抓好年报信息公示工作做出安排部署。(王宝伟)

 

座谈会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