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辽市食品安全大排查大整改专项行动全面启动

16.05.2016  10:02

  5月10日,通辽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会议召开,传达落实自治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会议精神,围绕落实食品安全“一法一条例”,部署开展大排查大整改行动。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孙振云主持会议。副市长贺海东讲话。

  为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内蒙古自治区食品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全面整治通辽市食品市场秩序,彻底排查食品安全隐患,通辽市制定了《通辽市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大排查大整改工作方案》。全市大排查大整改行动时间为4月下旬至7月中旬,分为宣传启动、排查整改、总结提高三个阶段,对全市种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餐饮等各个环节开展食品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改,排除食品风险和隐患,使农畜产品质量稳步提高,食品市场逐步净化,确保无重特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从农田到餐桌全链条食品安全。

  孙振云指出,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完善机构设置,以推进食药监管体制改革为契机,进一步完善监管体制,加快推进监管队伍、执法力量和检测机构改革,建立健全统一权威的食品药品监管机构。要强化源头监管,切实落实农畜产品质量安全属地管理责任,进一步完善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着力推进标准化生产。要坚持问题导向,深入排查和治理重点行业、重点区域、重点环节的风险隐患和“潜规则”问题,力争将各类风险隐患消除在萌芽阶段,有效防范和杜绝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要抓好整改落实,对排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要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目标、措施、时限,建立整改工作台账,对未履行责任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坚决严肃问责。

  贺海东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认清形势,深入领会自治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会议精神,深刻认识食品药品安全问题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抓住此次大排查大整改的有力契机,让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有大的变化。要深入开展贯彻“一法一条例”大排查大整改专项行动,强化源头治理,强化过程治理,强化风险治理,强化责任治理。要统筹协调,齐抓共管,推动建立严密高效的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共治体系,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尽快完成机构设置,强化工作督查,坚持不懈地做好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记者 贾雪)

[责任编辑 赵文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