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开展城市道路通行效能提升百日攻坚行动
内蒙古晨报全媒体平台消息(记者 齐晓英) 6月14日,自治区公安厅召开《全区城市道路通行效能提升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新闻发布会》,通报我区交管部门开展专项行动的相关情况。为扎实推进全区城市道路交通“疏堵保畅”工作,大幅提升通行效能,全面推动“治乱疏堵”常态化,有力提升全区城市道路交通综合治理水平,从5月23日起至8月31日,全区公安交管部门组织开展城市道路通行效能提升百日攻坚专项行动。
记者在会上获悉,全区公安交管部门城市道路通行效能提升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分为三个阶段,其中第一阶段为动员部署以及宣传攻势阶段,从5月23日至6月10日,各地重点围绕辖区城市道路交通阶段性特征,强化信息研判,精确制定方案,全面细化措施。5月31日前,全区支队、大队两级召开一次城市道路通行效能提升百日攻坚专项行动专题动员部署会议,6月10日前,全区各地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以及“两微一端”、道路电子显示屏等媒体平台,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定期公布严重交通违法“黑名单”、曝光典型案例、记者随警作战等方式,全面加强与新闻媒体协作,广泛宣传城市道路通行效能提升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切实增强整治行动社会效果,积极争取社会舆论支持,全力营造严管严治的良好氛围。
第二阶段为合成共治以及集中整治阶段,从6月11日至8月20日,会同呼市市政、城管等相关部门,全面排查辖区堵点,特别是对占用公共道路资源的各类违法设施、城区道路交通“微循环”不畅的梗阻、城区主干道路中央不必要的减速带(垄)以及老旧、失效、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交通信号灯和监控设备逐一登记备案。6月30日前,以盟市交管支队为单位,向厅交管局报送摸排登记汇总表。8月20日前,各地要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以及财政部门的支持,将占用公共道路资源的各类违法设施应拆尽拆,城区主干道路中央不必要的减速带(垄)全部拆除,老旧、失效、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交通信号灯和监控设备淘汰更新率要达到80%以上。对造成城区“微循环”不畅的断头路等梗阻问题,要形成专题报告向当地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提交并报厅交管局。6月11日至8月20日,全区公安交管部门全面启动代号为“畅行—2018”城区交通违法集中整治专项行动。交管支队、大队30%的警力下沉一线,最大程度屯警路面,全面推行“固巡结合”交通管控手段,在主要路口设立固定交通指挥岗,特别是加强关键部位、堵点的路面交通管控力度。同时,全区要充分借鉴包头等地先进经验,大力增加“摩托化”巡逻的人数与频次,显著提升城区见警率、管事率和现场执法率。
第三阶段为总结评估,从8月21日至8月31日,公安厅交管局将按照“双周排名、月度通报、季度总评”的考核评比周期,不定期进行视频约谈、调度排名靠后和问题突出的盟市交管支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