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全面部署今冬明春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针对冬季季节性大气污染特点,为进一步强化冬季大气污染防治,确保圆满完成空气质量改善目标,结合目前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开展现状,鄂尔多斯市全面部署六个方面工作,确保今冬明春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取得实效,
一是狠抓燃煤污染治理。 加快燃煤小锅炉淘汰、替代工作进度,落实配套集中供暖管网建设和维护,完成集中供暖管网覆盖范围内燃煤锅炉淘汰工作,生产用燃煤小锅炉使用清洁能源替代,已完成替代的加强检修维护,确保发挥环境效益;加大燃煤设施达标排放监管力度,加强在线监测企业监控,未安装在线监测装置的燃煤锅炉,加密监督性监测频次和环保装置运行监察,发现企业超标立即处罚,确保燃煤锅炉稳定达标排放;加强流通领域煤质管控,加大抽查频次和覆盖面,中心城区禁止使用硫份高于0.5%、灰分高于15%的劣质燃煤,提高集中供热比例,减少散煤燃烧,集中供热企业提前储备一个月的优质燃煤,建立燃煤使用台账记录煤质情况,由质检部门每月抽检煤质,环保部门每月抽查台账记录。
二是狠抓扬尘等面源污染治理。 全市各类建筑工地、市政道路开挖工程等施工现场严格绿色施工要求,冬季停建工地落实好苫盖等控制措施,及时清理建筑垃圾,渣土运输车辆确保加盖苫布,遏制渣土车辆遗撒现象;加强冬季道路保洁,杜绝焚烧落叶,提高道路机械化清扫作业频次;严抓秸秆、荒草焚烧,严格问责制度,推行秸秆综合利用。
三是狠抓机动车污染治理。 加快淘汰2005年注册营运的黄标车,严格黄标车禁行区管控,严肃查处销售不达标油品企业。
四是狠抓工业企业达标排放。 加快焦化、钢铁等重点行业提标改造步伐,强化监管;加强未实现全封闭粉状物料堆场扬尘监管;严格执行差别化排污费政策,对超标排放企业加倍征收排污费,督促火电、煤化工等重点排污企业环保设施稳定高效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加快石化、煤化工行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
五是狠抓不利气象条件应对。 重新修订《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针对今年冬季出现连续大雾等静稳天气的情况,密切关注气象条件变化,严密监控空气质量,当预测出现重污染天气时,及时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果断采取应对措施,削减污染物排放。
六是狠抓责任落实。 强化属地管理责任,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问责到位,确保今冬明春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取得实效。严格监督问责开展大气污染专项检查,严查各类燃煤设施、工业企业、移动源和面源大气污染物违法排放行为,对超标排放和环保措施落实不到位的,从严从重依法予以处罚。对偷排偷放、屡查屡犯等企业环境违法行为,按照两高司法解释,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涉嫌环境污染犯罪的,一律移送司法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