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工商局与多部门开展节日消防安全联合大检查
为确保春节期间首府地区消防安全环境,根据市防火安全委员会文件精神,1月10日,由呼和浩特市工商局牵头,与市商务局、市消防支队对新城区通达小商品批发市场、铁隆市场、通达新楼三个市场进行消防安全联合大检查。新城区工商分局和锡林路工商所执法人员配合进行了检查。
在检查中, 一是排查消防安全设施“四个重点”, 即包括消防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在内的重点通道;包括易燃易爆,如经销化妆品、纸张、书本、布品、服装等在内的重点商品;包括商场、商户的灭火器,消防栓,消防警报配备等在内的重点设施;包括库房、地下建筑、加层建筑在内的重点区域。 二是抽检消防安全设施“三看效能”。 对灭火器、消防栓、消防警报现场进行了抽检,看能否正常使用;现场要求商户演示,看商户是否会用;现场测试警报器,看管理人员是否在在岗。 三是落实责任“三查制度”, 在商场防火监控室检查责任定岗定位制度,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持证上岗制度以及紧急应变制度。 四是现场检查“限时整改”, 检查组对发现的消防疏散通道、消防车通道不畅的情况,相邻市场责任不明确,相互推诿的情况,市场主办者紧迫感不强的隐患问题现场提出警告,能整改的立即整改,对一时无法改正的,要求商场限期整改。 五是汇总总结“五项要求”。 检查后,检查组组织市场主办人员在通达市场办公室召开总结会,从“人防物防技防”三个方面提出五项要求。首先,强调节日期间,商场要树立消防安全保卫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观念,从领导层次重视和提高,加强人员、设施配备和和技术支持。其次,组织相关商场,特别是各相邻商场加强联合消防安全保卫工作,制定明确的分工和责任制,不留死角、不相互扯皮。第三,指导市场主办者立足当前形式,提升“人人防火,为了人人”的消防意识,在商场内开展多种形式的防火安全培训工作。第四,检查组提出警示,下达限时整改通知书,现场签订整改书,要求商场在规定时间内上报自查整改计划。最后,强化后续跟踪督导,对于存在隐患问题的商场整改情况,检查组将进行后续跟踪督导与检查,一旦发现仍存在问题,立即实行行政措施进行严肃查处,以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李瑞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