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伦春旗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加强作风建设
鄂伦春旗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自治区28项配套规定和呼伦贝尔市配套规定精神,推进长效机制建设,狠刹“四风”,有效扭转全旗干部作风,为全旗的发展提供了坚强的政治纪律保障。
一是狠抓宣传营氛围。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平台大力宣传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倡导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良好风气,在鄂伦春纪检监察网登载宣传标语,建立了信息报送制度,在坚持言简意赅、实事求是的前提下,注意研究新情况,反映新动态,总结新经验,提出新对策,营造学习宣传中央“八项规定”和狠刹“四风”的良好氛围。
二是健全制度抓源头。制定出台了《鄂伦春自治旗加强作风十条规定(试行)》、《科级领导干部“八小时外”监督办法(试行)》、《旗委常委会议事规则(试行)》和《“三重一大”集体议事决策制度(试行)》、《领导干部请销假和职工年休假制度》、《鄂伦春旗关于进一步开展党政机关干部职工迟到早退、擅离职守、无故旷工等问题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等规章制度。
三是坚持不懈抓节点。旗纪委监察局在重大节假日等节点,严格按照上级要求,下发文件坚决杜绝奢侈浪费现象。及时印发了《关于严禁元旦、春节期间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的通知》、《关于严禁公款购买印制寄送贺年卡等物品的通知》和《关于切实做好中秋国庆期间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廉洁自律工作的通知》等通知,以改进作风的实际成效,进一步深化和巩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四是强化监督出实效。严格控制“三公”经费预算,积极开展超标准公务用车、办公用房登记清理工作。在全旗范围内开展了清理在编不在岗专项行动,做到摸清底数,全旗在编财政开支人员共7977人,在编不在岗人员782人。针对不同情况提出了整顿措施,并对清理出的病假、事假、借调等人员在政务网和旗电视台进行了公示,现正在按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相关人员的清理工作,截止目前,全旗共清退57人。
五是督促检查常态化。成立联合督查工作组,负责督促“八项规定”各项工作的工作纪律执行情况,2014年以来,开展明察暗访9批次、检查消费场所12个,排查疑似使用公车300余台次,发现违反八项规定和工作纪律问题43个,通报批评党组织10个,通报处理违纪人员148人,辞退临时聘用人员2人,给予党政纪处分20人。对我旗各乡镇领导班子成员2013年至今外出考察学习期间绕道问题进行专项检查,检查中共发现5起领导干部出差绕道、并违规报销部分差旅费的情况,已将违规报销费用全部收缴。开展领导干部迎来送往举办或参加饯行宴工作专项检查,共对阿里河镇大中小型饭店18家进行了检查。通过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使全旗机关纪律作风明显转变,工作作风明显加强,廉洁从政意识明显提升。
[责任编辑 李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