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视基层权力的监管与监督
近日,在自治区纪委通报的11起侵害群众利益典型案例中,村干部贪污腐败的案例占据了大多数。对老百姓而言,相比各种媒体报道中的“虎害”,这种身边的“蚊蝇”叮咬,恐怕更有切肤之痛。
曾经有一部《别拿自己不当干部》的电影,冯巩饰演的纺织厂工段长王喜,官不大,但处处以干部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时时把“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腐乳”记在心上,受到群众拥戴。
然而,现实中却有一些村级“小官”,用起权来没忘自己是干部,贪腐起来却自恃“法律管不到,不捞白不捞”,向公共资源张开了血盆大口。在基层,一些村两委干部“手握重权”,可谓霸气十足。在他们面前,法律法规如同白纸、监督管理体制形同虚设,公款就如同自己的私房钱,手中的权力成了脱缰的野马。在权力不受制约的情况下,有些村官非但不拿自己当干部严格要求,反倒成了土皇帝肆无忌惮。
说起来,村民委员会等村基层组织人员虽然只是协助人民政府从事行政管理工作,不属于国家公职人员,但他们却是党和国家政策最基层的执行人员,是党和政府在基层不折不扣的形象代言人。他们能否依纪依法办事,关系着百姓的切身利益、基层的有序运行,更关系着党和政府在人民心中的形象。
村官不是干部胜似干部,也应该按照干部的标准去严格管理。有句话说得好,“别拿豆包不当干粮,别拿村官不当干部”,村官虽小,腐败起来的危害却很大。从大吃大喝到侵占集体利益,从拉帮结派到目无法纪,群众身边有这样的蚊蝇在嘤嘤嗡嗡,对党和政府的公信力而言无异于一次塌方,严重的甚至会引发群体性事件。其危害不容小觑。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基础在基层,工作重点也在基层。一方面,要重视基层权力,作为权力的末端,基层干部的作用巨大;另一方面,更应该重视基层权力的监管与监督,作为最低的级别,它们极容易被遗忘和忽视,存在着巨大的腐败风险。村官等基层干部是最贴近民众、民生的权力载体和服务主体,也更应该是接受监督依法行政的主体,农村不是法治与反腐败的死角,治理村官,就要把他们像真正的党员干部一样严格管理。(肖振英)
[责任编辑 李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