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铅资源再生应推行持证回收规范企业行为
中国铅资源再生率严重偏低,在铅总量中的占比不到40%,远远低于西方发达国家的70%。建立完善的废铅酸蓄电池回收网络体系,发展再生铅产业势在必行。
●废铅酸蓄电池处于无序经营状态,这种回收乱象的根源在于利益驱使和监管制度的缺失。
●再生铅发展的最大困难是废铅酸蓄电池回收渠道不畅,使得再生铅系统一直处于“饥饿”状态。
●无论废铅酸蓄电池是否破损,处置不当或者对流向的监管不到位,都会成为污染环境的源头。要按危险废物有关技术规范进行严格管控。
回收无序一直是影响废铅酸蓄电池循环利用的重要症结。回收渠道混乱、从业商贩哄抬价格,不仅使回收过程对环境产生污染,而且大量资源流入非法生产企业,正规的再生铅企业面临原料采购困难。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李新战说:“回收乱象的根源在于利益驱使和监管制度的缺失。废铅酸蓄电池的上游,蓄电池生产企业有准入,有规范和监管;下游再生铅企业也有准入,有规范和监管;唯独废铅酸蓄电池收集贮存环节游离在制度之外,处于无序经营状态。”
这一问题也已经引起有关部门重视。根据2015年1月出台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中长期规划(2015~2020年)》,到2020年,我国要培育100家左右再生资源回收骨干企业,在全国建成一批网点布局合理、管理规范、回收方式多元、重点品种回收率较高的回收体系示范城市,实现85%以上回收人员纳入规范化管理体系。
持证回收从源头控制无序
提高回收企业准入门槛,控制不法商贩规模化收集、储存行为
据介绍,一块废铅酸蓄电池内含74%的铅极板、20%的硫酸、6%的塑料辅助物,如果拆解不当,会对人体和生态环境造成损害。违规的回收企业回收废铅酸蓄电池后,通常简单地将电池破碎,较难回收的含铅酸液直接倒掉,只将含铅量较高的电极和栅板卖掉。小冶炼厂一般都只回收其中的铅,其他材料大多被丢弃。这不仅造成资源浪费,也带来了严重的环境污染。
作为铅蓄电池生产和消费大省,浙江省在解决废铅蓄电池污染问题方面的做法受到各方关注。浙江省环保厅在会同有关部门排查、取缔和打击非法手机废铅蓄电池小贩和无证小冶炼的同时,鼓励当地有实力的民企通过合法途径参与到回收废铅蓄电池行业中。
浙江省废铅蓄电池回收协会秘书长曹岳峰告诉记者,自2012年开始,浙江省回收企业就按照危废经营许可证申请流程,取得浙江省环保厅颁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收集、贮存),负责省内废旧铅酸蓄电池收集工作。目前,浙江省持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废铅蓄电池回收企业已达28家。同时,浙江省有效组织民间巡查队伍对非法收集、非法冶炼活动进行打击,再加上持证再生铅处置企业的合作,逐渐形成废铅酸蓄电池回收的“浙江模式”。
曹岳峰表示,在废铅蓄电池回收体系中,一直存在一条巨大的灰色产业利益链。“几乎所有的销售渠道商、汽车维修厂及电动车维修店都从事以旧换新业务,但很多回收的电池都没有被送回正规回收企业。原因在于合法渠道和非法渠道之间的回购价格差过大,从而形成维修点(产废点)—电池经销商(聚废点)—收集小贩(收集转运)—大贸易商(非法仓储)—非法小冶炼(污染源制造)这条灰色利益产业链。”
曹岳峰认为,持证回收的方式,提高了回收企业的准入门槛,从源头上控制不法商贩规模化收集、储存行为。同时,所有持证回收企业接入浙江省固废企业监控系统,由环保部门全程监管其经营活动,可以有效监督回收企业的规范操作。
畅通渠道破解正规回收企业“饥饿”难题
构建完善的全国性再生铅回收网络体系
业内人士表示,中国是全球最大的铅酸蓄电池生产国和出口国,每年产生的废铅酸蓄电池达数百万吨,但废铅酸蓄电池的回收体系却不健全。同时,中国铅资源再生率严重偏低,在铅总量中的占比不到40%,远远低于西方发达国家的70%。由此,建立完善的废铅酸蓄电池回收网络体系,发展再生铅产业势在必行。
“豫光金铅再生铅发展的最大困难是废铅酸蓄电池回收渠道不畅,尽管具有国内最大的废旧铅酸蓄电池处理能力,可是豫光金铅的再生铅系统却一直处于‘饥饿’状态,一度还曾因‘吃不饱’而关机停产。”李新战说。
为此,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规划投资9.08亿元,建设全国性的规范回收网络体系。根据规划,这一回收体系覆盖河南省、陕西省、山西省、四川省、江西省、福建省等6个省份,共建67个基础收集贮存站点,同时构建基于“互联网+”的废铅酸蓄电池回收利用信息网络管理平台和相配套的物流系统,形成完善的全国性再生铅回收网络体系。
李新战告诉记者,回收体系建成后,废铅酸蓄电池年回收量可达72万吨。目前,豫光金铅已控股湖南圣恒再生资源公司,陕西西安、河南郑州等其他站点的项目选址、相关协调工作正在稳步推进。同时,为强化资源保障、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豫光金铅还通过成立配送中心、建立回收联盟、委托代加工贸易等多种方式,与江森、洲际、风帆等蓄电池企业以及国内专业回收公司展开合作,积极布局全国回收网络体系。
回收环节还需立法管理
废铅酸蓄电池应按危险废物有关技术规范进行严格管控
业内人士认为,综观发达国家的回收体系管理,其主要的任务不是解决谁是回收主体的问题,而是对回收环节进行了立法管理。
如美国,将废铅酸蓄电池定义为危险废物,禁止随意处置;回收主体基本与国内相同,专业回收公司、再生铅厂、蓄电池经销商,但流向只有一个,即再生铅厂。而澳大利亚要求废铅酸蓄电池必须交给规范的再生铅生产厂家进行处理,并由蓄电池制造商交付一定的危险废物处置费。
今年2月,我国《废电池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征求意见稿)公布,其中指出,破损的镉镍电池和破损(或打孔)的铅蓄电池属于危险废物,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技术政策》进行收集。
“无论废铅酸蓄电池是否破损,处置不当或者对流向的监管不到位,都会成为污染环境的源头。”曹岳峰表示,修改《废电池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对规范废电池收集、贮存、运输、再生利用环节,促进蓄电池循环产业链发展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成都汇川蓄电池有限公司总经理杨进东说:“因为废铅酸蓄电池没有包装盒,在收集贮存、搬运运输过程中,难免出现破损。如果处理不当,电池里面泄漏的铅和酸肯定会造成环境污染。所以,技术政策应该明确废铅酸蓄电池属于危险废物,按危险废物有关技术规范进行严格管控。”
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再生金属分会副会长张希忠表示,今后几年是我国废铅酸蓄电池回收体系建设的关键时期,《再生铜、铝、铅、锌污染物排放标准》等相关政策的不断发布实施,将使一些小的再生铅生产点被整顿淘汰,为规范的再生铅企业提供了发展空间。预计“十三五”期间我国铅消费将稳定增加,产业格局和产业结构进一步趋于合理,废铅酸蓄电池回收体系不断完善,大型专业再生铅企业、相关行业联盟等将会创造出多种模式的废铅酸蓄电池回收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