锡盟食药工商局强化措施开展对旅游、银行、电信领域合同格式条款监管工作

23.04.2015  19:06

 

为贯彻落实国家工商总局《关于组织开展旅游、银行、电信等行业合同格式条款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精神,按照自治区工商局的工作部署要求,充分发挥工商机关合同监管职能作用,维护合同公平,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努力服务民生。锡盟食药工商局决定于4月10日至10月10日对全盟旅游、银行、电信领域合同格式条款开展集中监管整治工作。

突出整治重点。 以群众反映强烈的旅游、银行、电信等行业合同格式条款和“霸王条款”为整治重点,进一步规范行业合同,遏制或杜绝合同使用或暗藏“霸王条款”和格式条款。同时指导经营者自觉进行整改,对拒不修改不公平合同格式条款的,以及使用不公平合同格式条款致使消费者合法权益收到侵害的,坚决予以查处。

强化监管执法。 加大对旅游业、银行业、电信业合同格式条款的整治力度,对以往专项整治行动中未涉及到的内容深入整治,对以规范整治的内容要强化规范力度,进一步遏制或杜绝“霸王条款”和格式条款现象产生,有针对性地对行业中问题突出的、有代表性的不公平合同格式条款进行整治,努力提高工作效能。

注重新闻宣传。 要以广播、电视、报刊及12315平台为载体,对集中整治行动中发现的典型不公平合同格式条款以及查处的典型案例,加大宣传力度,引起全社会关注,形成用法律手段和社会舆论进行双重监管的态势。同时,通过向社会公开征集“霸王条款”、合同格式条款点评内容,行政约谈等方式,积极向广大市民和经营者宣传合同格式条款相关知识,引导相关企业自查自纠,发动全社会积极参与,为专项行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全面摸底调查。 要采取实地走访、企业自查、备案,梳理掌握行业合同格式条款使用情况等方式方法,区别不同情况召开整治行业消费投诉热点问题座谈会,对不平等格式合同条款进行点评,并建立消费维权服务站,督促企业主动整改。

完善长效机制。 这次专项行动中,加强与有关部门协调,及时沟通联络,形成部门联动的执法合力,提升监管效果。建立完善长效机制,发挥工商部门推广合同示范文本的职能,联合相关部门,适时制定、完善并推广合同示范文本,进一步深化合同格式条款监管工作,促进工商部门合同监管职能全面履职到位。(张宝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