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案1500多起无一错案 法官蒋青春荣获“北疆楷模”称号
7月10日下午,在呼和浩特广播电视台演播室,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宣传部举行了蒋青春先进事迹发布会,授予法官蒋青春“北疆楷模”荣誉称号。
今年59岁的蒋青春是通辽市开鲁县人民法院的一名法官,在法院工作的30多个年头里,他扎根在基层审判工作一线,恪尽职守、忠诚担当,承办的1500多起案件无一超期、无一错案、无一投拆、无一上访,是大家公认的办案能手、群众满意的人民法官。当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受到威胁时,他敢于挺身而出,面对头顶上的枪口,用正气迫使歹徒缴械投降。由于积劳成疾身患癌症后,他仍以顽强毅力坚守工作岗位,从不办关系案、人情案,赢得干部群众的广泛赞誉。他首创逐月评查制度及发回重审、改判案件讲评制度,组织评查案件20000余件,全院上诉率和发改率逐年降低,案件裁判正确率达到99%以上,被评为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满意的好法院”。
蒋青春多次荣获自治区党委政府和最高人民法院的表彰奖励,2013年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优秀法官”“全国法院十大亮点人物”,2016年被自治区党委授予“优秀共产党员”称号,2017年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模范法官”荣誉称号……在北疆楷模发布会现场,播放了蒋青春感人的事迹,让很多在场的观众为之动容。
蒋青春说:“做法官可以帮老百姓解决矛盾、化解纠纷,每次帮人们解决了问题,我都很有成就感。法官让我赢得别人的认可、体现生命的价值。我觉得干得有意义,活得很充实。”
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号召全区各族干部群众向蒋青春学习,并与强化干部群众爱岗敬业和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紧密结合起来,把学习蒋青春先进事迹和崇高精神转化为干事创业的实际行动,立足本职岗位,认真履职尽责,努力创造出无愧于党、无愧于人民、无愧于时代的一流业绩。(内蒙古日报社融媒体记者梅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