锡林浩特市“救急难”试点工作成效明显
作为“全国‘救急难’综合试点地区”,2014年以来,锡林浩特市按照健全制度、完善机制、推进共享、加大投入和强化衔接的工作思路,积极推进试点工作。三年来,先后成功救助72户147人次遭遇急难家庭,发放“救急难”资金39万余元,有效保障了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促进了社会公平,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一是完善制度体系建设。按照“保底线、救急难、可持续”方针,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明确了“救急难”工作的功能和作用,将所有遭遇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基本生活困难的居民家庭和个人纳入临时救助范围,并细化“急难”事项的具体情形。不断完善政府领导、民政牵头、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救急难”救助工作机制,锡林浩特政府出台了《锡林浩特市“救急难”实施方案》及《锡林浩特市临时救助实施细则》;成立了由政府领导,民政牵头,相关职能部门共同组成的“救急难”工作领导小组;在救助程序上,做到了规范操作、方便快捷、及时有效。在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上简化结算程序,推进“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加强基本医疗保障与大病保险有效衔接,充分发挥制度合力。
二是健全工作机制。依托现有苏木镇场和街道办事处服务大厅、办事大厅,建立社会救助申请一门受理综合服务窗口17个,公示了救助工作内容和办事流程,配备专职工作人员负责受理及转办救助申请工作,并在全市公布急难救助“一门受理窗口”热线,开通了全市“救急难”信息发布群,建立了“救急难”信息档案和数据库,协同办理部门合作机制逐步健全, “救急难”快速响应机制得到进一步完善。
三是完善资源共享机制。建立了社会救助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加强了民政系统内部业务信息共享,并与财政、市卫计、教育、住建、人力资源、工会、青年团、妇联、残联、慈善协会、救助站和社会保障等社会救助管理部门开通了化解急难问题的“绿色通道”,建立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受灾人员救助、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临时救助等救助信息共享机制和信息通报机制,有效防止“重复救助”和“遗漏救助”。
四是加大资金投入。2016年,将需地方配套列支社会救助资金全额纳入预算安排,全年列支医疗救助资金221万元,大病救助“爱心工程”基金90万元,临时救助资金71万元,建立“救急难”专项基金,全年安排“救急难”专项基金40万元。
五是加强了与慈善组织的衔接。充分发挥慈善组织职能,鼓励社会各界广泛开展以“救急难”为主题的慈善活动,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社会捐赠和志愿服务,为“救急难”工作提供更多的资金支持和服务载体。市“救急难”领导小组办公室与中国电信锡盟分公司开展了对贫困户、残疾人、大病患者的“救急难”救助工作;与东城医院开展慈善医疗服务进万家惠民行动,为急难困难群体每人发放一千元医疗救助卡,已发放410张;与民间慈善组织(爱助协会)对重病患者张天睿“救急难”医疗救助22万元,给予基础医疗急难救助1万元;与锡盟福彩中心对困难居民申玉芬进行急难救助,福彩金4000元、急难救助金581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