锡林郭勒盟东乌旗森林公安局法制宣传工作彰显成效

03.02.2015  17:03
 

林业厅政府网2月3日讯  锡林郭勒盟东乌珠穆沁旗森林公安局一直高度重视法制宣传工作,通过媒体、网络等宣传方式加大法制工作的宣传力度,以提高全民保护森林及野生动物资源意识,积极主动加入到保护森林及野生动物资源的队伍中来。

2015年1月26日,东乌旗森林公安局民警接到东乌旗第一小学史国财等三名六年级学生报警称:在东乌旗乌里雅斯太镇毕力格街建筑工地附近捡到一只成年猫头鹰(学名:雕鸮,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死体。接到报警后,森林公安民警及时赶赴现场,并将猫头鹰死体带回进行了初检,发现无任何外伤。以防猫头鹰因传染性疾病死亡,民警向局领导请示后将猫头鹰送往动物防疫站进行检测。经检测,确定猫头鹰死于非传染性疾病,于是将死体运至乌里雅斯太镇郊外荒野进行了无害化处理并掩埋。

通过向史国财等三名小学生了解得知,他们是在东乌旗森林公安开展“12.4”法制宣传日活动时,记录了该局报警电话,并认识到保护野生动物的重要性,所以在发现猫头鹰死体后第一时间拨打了森林公安报警电话。东乌旗森林公安局对三名小学生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和主动报警的行为给予了高度赞扬。

在此,森林公安机关敬告广大群众,如发现野生动物尤其是鸟类死体,请勿随意接触,应及时通知当地野生动物主管部门、防疫部门或者报警,以免感染传染性疾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