锡林郭勒盟五项措施推进社区治理创新
近年来,锡林郭勒盟以构建和谐社区为总目标,以居民需求为导向,盟委、行署强力推动,各苏木乡镇(街道)、社区居委会和社区工作者积极作为,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协同支持,不断强化社区服务管理能力建设,社区各项工作取得新发展。
一是以群众满意为标准,着力提升社区硬件建设水平。盟委、行署高度重视全盟城镇社区基础设施达标工作,明确了高标准推进社区办公服务用房建设规划。将社区工作用房和居民公益性服务设施建设纳入城市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和社区发展相关专项规划,与社区卫生、警务、文化、体育、养老等服务设施统筹规划建设。盟、旗两级政府应对建设资金来源、产权归属和使用管理方式等作出明确规定,以社区服务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为抓手,采取新建、改(扩)建、置换、购买等多种方式和途径,进一步加大社区工作用房和居民公益性服务设施,提倡“一室多用”,提高使用效益。三年来,按照温馨、亮丽、人性化的建设理念,在财力许可和厉行节约的前提下,特别对已建成的面积较小或不能满足需要的社区加大新建、改造力度,完善社区一站式服务大厅,会议室、图书馆、警务室、居民活动场所等基础功能。针对20个未达标社区,各地积极采取措施全力完成达标任务。如,锡林浩特市已协调2处周转房解决了新艾里社区和乌兰社区办公服务用房,并已投入使用。锡林浩特市华油社区和察哈尔社区、蓝旗温都尔额日格社区已动工开始建设;太仆寺旗太平社区已购买原社区一楼用房,待改建修缮后投入使用。其他14个社区达标工作均在有序进行,陆续完成规划、选址和办理相关手续。盟民政局从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中安排资金400万元,用于改善社区硬件。截至目前,全盟共有105个城镇社区完成建设工作,绝大多数社区用房达到300平方米以上。硬件的提高,进一步优化了居民生活环境。
二是以服务民生为宗旨,全力打造服务型社区。社区是社会的基本单元,改善民生的依托在社区,维护稳定的根基在社区,以人为本、深化服务,是推进和谐社区建设的永恒主题。积极创新社会管理体制机制。逐步构建“社区-居委会-网格”党组织网格化治理模式,实行责任包干、部门联动、信息共享、管理到户,变被动应对问题为主动发现解决问题,形成社区内“人、事、物、组织”的多元治理模式;推进社区志愿服务活动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以关爱空巢老人、留守儿童、残疾人为重点,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志愿服务活动,建立完善长效工作机制和活动运行机制,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进社区志愿服务制度化,目前,各地已出台出台本地区《社区志愿服务工作实施方案》,阿旗、西苏旗、黄旗、多伦县、乌拉盖管理区等5个地区已注册成立志愿者服务队伍,其他地区通过各小区内的公布栏、网络媒体等渠道广泛发布志愿者招募信息,志愿者招募注册工作正在有条不紊的进行当中。
三是以贴近群众为前提,聚力营造善美社区和谐氛围。我盟围绕自治区加快足球运动发展决策部署,以增强社区居民体质,丰富居民业余文体生活为出发点,大力发展社区足球文化,今年成功举办了“全盟首届社区杯足球锦标赛”,与此同时,专门开展了社区道德建设、文化惠民、低碳环保等主题文化活动,优化社区人文环境、服务环境、自然环境。
四是以资源整合为抓手,积极推行社区减负增效。及时制定了《锡林郭勒盟社区减负增效试点工作方案》,采取“试点先行、逐步推开”的思路,从2015年6月开始,到2015年12月底利用半年的时间,首先在西乌珠穆沁旗城镇社区开展规范社区职能职责实现减负增效试点工作,非试点旗县市(区)在总结试点旗经验的基础上,逐步推开,到2015年底,试点旗城镇社区基本实现“去行政化、回归本位”的目标任务。
五是以改善基层社区干部待遇为保障,积极落实社区建设“两个文件”精神。盟委、行署主要领导和行署分管领导分别对贯彻落实《自治区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和《自治区城镇社区工作人员报酬待遇有关事宜的通知》两个文件精神做出重要批示,为保障社区干部工资报酬运行机制,解决其后顾之忧,切实保障基层社区干部依法有效地履行职能。目前全盟8个旗县完成了招录、考核工作,123名符合条件的大学生已经分配到社区工作;阿巴嘎旗、苏尼特左旗、西乌珠穆沁旗、东乌珠穆沁旗已按要求兑现了社区民选工作人员的报酬待遇,其他地区社区工作人员报酬待遇均相应有所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