锡林郭勒盟对2014年度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工作进行全面复查

27.05.2015  12:39
 

林业厅政府网5月27日讯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2015年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核查工作方案》和《锡林郭勒盟关于对公益林管理工作进行复查的通知》的要求,旗县市(区)开展了全面自查,旗县自查结束后,锡林郭勒盟林业局组织人员,于2015年5月5日开始,进行复查工作。

检查中发现,公益林管理管护方面,大部分地区都能够落实地块、管护责任,签订管护合同,开展宣传培训等大量工作,其中正蓝旗、太仆寺旗、苏尼特左旗、西乌珠穆沁旗等工作较为突出。但还是存在禁牧不严,个别旗县因草场界线不清,部分地块落界困难等问题。

在补偿基金到位及兑现使用方面,锡林郭勒盟级财政能够将各年度国家级公益林和地方公益林补偿基金,按年度计划、足额下达至旗县市(区)财政账户。从各地补偿基金到位及兑现使用情况看,二连浩特市、太仆寺旗、乌拉盖管理区、苏尼特左旗、苏尼特右旗等5地补偿基金发放情况较好,发放率都在90%以上。

检查结束后,根据复查结果,锡林郭勒盟生态公益林站编写完成了《2015年锡林郭勒盟生态公益林工作复查报告》,并将检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归纳形成简报,在锡林郭勒盟范围内进行了通报。通过本次复查,不仅激励了工作开展较好的旗县市(区),还督促了工作落后地区,有力地促进了锡林郭勒盟公益林补偿基金的兑现使用率的提高和公益林管理管护能力的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