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锡林郭勒盟本级国资国企改革配套方案》经第五次行署常务会议讨论通过
按照锡盟盟委、行署全面深化改革的总体部署要求,锡盟国资办结合锡盟国有企业实际,制定了《锡林郭勒盟本级国资国企改革配套方案》,该总体方案已经5月27日召开的2016年锡林郭勒盟行署第五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
该方案共包括5个国资改革文件,其中,1个为国企改革顶层方案《锡林郭勒盟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实施意见》,4个对应顶层方案的配套文件。具体内容如下:
《锡林郭勒盟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实施意见》:该意见是锡盟国有企业深化改革的顶层设计,文件从分类推进锡盟国有企业改革(将锡盟国有企业分为三类:商业竞争类、公益类和特定功能类)、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完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制、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强化和完善监督机制、加强和改进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6个方面对锡盟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提出了实施意见。
《关于进一步推进锡林郭勒盟直属国有企业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的实施方案》: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关键环节,该文件中将完善盟直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工作分为五个阶段开展,逐步推进企业建立起决策层与经营层分离,分权制衡的法人结构。
《锡林郭勒盟直属国有企业董事会、董事评价办法(试行)》:该文件对盟直国有企业董事会和董事评价设立了具体的评价内容和评价要点,将评价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挡,根据评价结果相应采取对策。
《锡林郭勒盟本级国有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办法》:该办法中企业负责人公务用车标准和办公用房标准是对应行政单位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规定的;业务支出方面,各类业务招待费用标准按照自治区相关标准执行;并且将国有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纳入到了企业年度预算管理工作中。
《锡林郭勒盟行署关于改革和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实施意见》:该意见是从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方面出发的改革文件,意见中对调整优化国资办职能职责,准确把握国资办的职能定位,进一步完善国有资产监管组织体系提出了具体实施意见。同时,文件提出要通过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推行经营性资产集中统一监管、推进国有资本优化重组的方式来提高国有资本配置和运营效率。
锡盟国资办将在抓好全盟国企改革顶层设计的同时,以规范经营决策、资产保值增值、公平参与竞争、提高企业效率、增强企业活力、承担社会责任为重点推进国有企业深化改革,力求各项具体改革措施落细落实,促使锡盟国资国企改革工作稳步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