镶黄旗法律援助“三创新”助推法治化建设

25.01.2016  12:25

        2015年,镶黄旗法律援助中心不断强化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创新意识,为实现法律援助惠民、利民、便民宗旨,更好地为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服务,镶黄旗法律援助中心推出便民服务新措施,积极为困难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一、创新宣传方式,提高法律援助的知晓度

        (一)突出宣传对象的针对性。以困难群众切实需要的法律知识为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律援助服务和法律援助宣传活动。近年来,镶黄旗法律援助中心针对妇女、农民工、老年人、未成年人等不同群体,开展法律援助讲座,大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不断提高弱势群体法律意识,提高依法维权的能力。

        (二)突出宣传形式的多样性。灵活运用现场宣传、走访宣传、媒体宣传等多种宣传方式,特别是在媒体宣传上,除利用报纸、广播、电视外,还积极运用网页、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开展宣传。   

        (三)突出宣传工作的实效性。注重在法律援助宣传中抓住法律援助制度的“法律援助免费为困难群众打官司”、“润物细无声”等关键属性,力求给群众留下深刻印象。

          二、创新便民服务机制,实现法律援助的便捷化。

          (一)推进服务网络全覆盖。完善法律援助网络,在总工会、团委、妇联、残联、看守所等部门共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12个,在镶黄旗66个嘎查设立法律援助联络点,初步形成牧区1小时、城镇半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二)推进服务程序简便化。对持有低保证等困难群众一律严格依照法律规定简化审查程序。实行便民服务窗口受理、审查、指派一条龙服务制度,对受援人材料齐全的,做到当天受理、当天审查、当天指派律师办理。对老年人、残疾人等行动不便的困难群众,开展上门提供法律援助活动,切实满足困难群众的法律援助服务需求。

          三、创新质量监管模式,提升法律援助的公信力  。

        (一)建立服务标准。认真贯彻执行司法部《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程序规定》的规定,积极参与全盟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工作,镶黄旗法律援助中心先后出台《镶黄旗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监管与评估办法》、《镶黄旗法律援助中心档案管理办法》、《受援人权利与义务风险告知书制度》等,对法律援助机构执行政策法律法规、提供法律服务等进行了全面规范。

        (二)规范服务流程。制定统一的法律援助业务流程图并公开,严格规范具体的业务步骤和承办时间。重点加强对重大疑难案件、未成年人案件等特殊案件、关键性流程的监督。

        (三)强化服务监督。通过旁听、回访、抽查、追踪调查等措施,全过程监督案件办理,定期开展质量评查,督促办案人员依法尽职尽责办理案件,建立健全援务公开制度,统一援务公开的内容、方式,切实促进了办案质量整体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