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长城执法督查组对乌兰察布市长城执法工作进行专项督查

29.09.2016  05:07
  •   近日,内蒙古自治区长城执法督查组一行,对乌兰察布市长城执法情况进行专项督查。

      通过听汇报、查资料、看现场,督察组对乌兰察布市长城核定公布为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情况、长城“四有”等基础工作落实情况、长城监管与执法常态化机制建立情况、涉及长城的文物违法犯罪案件查处情况及长城保护政府责任落实情况进行了全面督查。 

      经督查,督查组对乌兰察布市的长城执法工作予以充分肯定,并要求,要严格落实长城保护政府责任,进一步完善长城保护基础工作,对破坏长城本体及历史风貌的违法犯罪案件要严厉查处,切实提升长城保护与管理水平。 

      乌兰察布市文新广局部分领导、长城遗址地方政府分管领导及当地文化文物部门负责人陪同督查。 

     

     

     

    督察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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