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 全国普法办公室等四部门联合印发加强党内法规学习宣传通知

08.08.2017  17:53

近日,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公室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党内法规学习宣传的通知》,要求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的“七五”普法规划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意见》,进一步推动党内法规学习宣传深入开展,为全面从严治党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通知指出

加强党内法规宣讲解读,对于切实增强党员干部党章党规意识、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进一步提高党内法规执行力、深化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推动实现全面依法治国总目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通知要求 

各地区各部门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增强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的自觉性和责任感,注重党内法规宣传与国家法律宣传的衔接和协调,在党员干部中广泛开展党内法规学习宣传,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做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通知明确 

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和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突出宣传党章,重点宣传基础主干中央党内法规制度,积极宣传部门和地方党内法规制度,是加强党内法规学习宣传的主要任务。

通知强调 

加强重点对象的学习宣传。把党员领导干部作为重中之重,结合落实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司法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意见》,推动党员领导干部学习党内法规经常化、制度化。把党内法规纳入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纳入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必修课,作为社会主义学院学习宣讲的重要内容。把党内法规纳入党员领导干部学习教育重要内容,探索建立党员领导干部任前党内法规知识考试制度。把党内法规纳入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学习型机关建设、机关(单位)法治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推动党内法规学习活动深入开展。开设党员干部学习党内法规网上公开课,依托党员远程教育网、微信公众号、领导干部学法网校、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网上平台、普法网等平台,组织党员干部进行网上学习,计入国家工作人员年度学法的学时学分。

为确保宣传工作的有效落实,通知明确规定,要加大对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工作的检查督促力度,把党内法规学习宣传纳入各级党组织党建工作考核重要内容,列入“七五”普法中期检查和终期评估的重要内容,列入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考核指标,列入普法工作绩效考核,加大考察的分值权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