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户阳台改门脸房 城管依法进行拆除

29.09.2015  18:19

   9月23日上午,青山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分局对位于幸福路10号街坊一住户擅自“破窗开店”行为依法进行了查处,并实施破坏性拆除,有力打击了临街住户在利益驱动下违章改扩建的行为。

  9月15日,青山区执法分局督查科接到群众举报,称位于幸福路10号街坊12栋3单元1楼住户私改阳台扩建成门脸房。青山区执法分局市容管理二中队立即到现场进行核实,经现场查验举报属实,执法人员依据《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16条,对当事人下达了《责令停止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并要求当事人限期拆除违法扩建部分,恢复建筑原貌。

  9月22日下午,当事人仍未将扩建部分进行拆除,并拒绝与执法人员沟通。

  9月23日7:30,青山区执法分局联合公安、办事处等部门对此处违法扩建进行了依法拆除。拆除过程中,当事人拒不配合,百般阻挠,用菜刀、砖头、辱骂等极端方式威胁执法人员。最终在公安机关的配合下,青山区执法分局执法人员将其控制并带离了拆除现场,顺利将违法扩建部分进行了依法拆除。

  青山区执法分局提醒广大市民朋友们,擅自拆改、扩建属违章行为,为了市容环境更加整洁有序,请市民自觉遵章守法。

[责任编辑 张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