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拉善左旗出台殡葬惠民新政策
31.03.2016 18:46
本文来源: 内蒙古新闻网
为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和促进殡葬事业科学发展,切实保障群众基本的殡葬需求,提升殡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根据国家、内蒙古自治区和阿拉善盟相关文件精神,阿拉善左旗于近日出台新的殡葬实施细则。
据了解,新的殡葬实施细则将阿拉善左旗城乡低保对象、农村牧区“五保”人员、城镇“三无”人员、领取定期抚恤金或补助金且无固定收入的残疾军人、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参战参试退役人员和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家属、病故军人家属等人员列为补贴对象。补贴项目包括:普通殡葬专用车遗体接运(包括抬尸和消毒)、三日内普通冷藏(冻)柜遗体存放(无名尸除外,且存放期最多不超过60天)、普通火化设备遗体火化、骨灰盒1个。符合以上“补贴对象”和“补贴项目”条件的,殡葬基本服务费按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标准1650元给予补贴。
凡生前具有阿拉善左旗常住户籍的城乡居民死后在阿左旗殡仪馆、旗外殡仪馆、南寺德布斯格蒙古族火化区和其他苏木镇少数民族火化点实施火化,骨灰在巴彦浩特红山公墓进行生态安葬或骨灰撒散的,可享受惠民殡葬奖励政策。另外规定,凡采取以下葬式葬法的可享受阿左旗财政一次性5000元的奖励。一是逝者在巴彦浩特红山公墓殡仪馆火化后采取树葬、花坛葬、草坪葬,或将骨灰安葬(存放)在巴彦浩特红山公墓及骨灰深埋不留坟头、不立墓碑的,一年内将骨灰撒散的。二是少数民族居民采取传统方式火化的。三是在阿左旗以外殡仪馆火化,骨灰采取树葬、花坛葬、草坪葬或者骨灰深埋不留坟头、不立墓碑的或一年内将骨灰撒散的。
[责任编辑 李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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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03.2016 18: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