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检察院隆重召开全区检察机关“双先”表彰大会

02.03.2015  11:09

   

  会议现场

   

  马永胜检察长作重要讲话

   

  韦亚力常务副检察长主持会议

   

  政治部主任唐勇宣读《关于表彰全区检察机关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和《关于对2014年全区检察机关创新创优项目记功的决定

   

  自治区院领导为获得集体二等功的检察人员颁奖

   

  马永胜检察长为先进个人颁奖

   

  获得集体二等功的代表

   

  获奖的先进个人

   

  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前旗院公诉科科长李瑞芬同志代表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宣读倡议书

 

  为表彰先进、鼓舞士气、凝心聚力,有效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和创新创优活动的开拓驱动作用,在更高起点、更高层次、更高水平上做好全年各项检察工作,以崭新的精神面貌迎接全国“两会”的胜利召开,2月28日上午,自治区院组织召开全区检察机关“双先”表彰大会,对2012年以来全区检察机关涌现出的55个先进集体、121名先进个人和2014年全区检察机关5个创新创优项目集体进行隆重表彰。自治区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马永胜,在家的院领导班子成员,副厅级干部,院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全体人员,各盟市分院政治部主任和受表彰代表参加了会议。会议由自治区院党组成员、常务副检察长韦亚力主持。

  会上,自治区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唐勇宣读了《关于表彰全区检察机关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和《关于对2014年全区检察机关创新创优项目记功的决定》;院领导为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代表颁发了奖牌和证书;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前旗院公诉科科长李瑞芬代表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宣读了倡议书;马永胜检察长代表自治区院党组,向受到表彰的全区检察机关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表示了热烈的祝贺和崇高的敬意,并作了重要讲话。

  马永胜指出,要充分认识选树和学习、宣传先进典型的重要意义,大力弘扬创先争优精神。先进典型就是旗帜和标杆。选树和学习、宣传先进典型,是打造“五个过硬”检察队伍建设的迫切需要,是促进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重要举措,是提升检察机关社会形象和执法公信力的有效途径。2012年以来,全区检察系统共有186个集体和370名个人受到自治区以上表彰,涌现出了“全国模范检察院”敖汉旗检察院,“全国模范检察官”孟志春、韩丽春,“全国民族团结模范个人”贺希格等一批先进典型。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要正视先进典型在数量和规格上的差距,正视发掘、培养和宣传先进典型工作还没有形成长效机制的问题,明确今后努力的重点和方向,真正使表彰奖励与选树典型形成体系,梯次递进。同时,要进一步营造鼓励创新、激励创优的良好氛围,为发现和培养先进典型打好基础。

  马永胜强调,要大力学习、宣传先进典型,充分发挥辐射和示范引领作用。“双先”表彰既有覆盖面,又优中选优,而且更加面向基层、倾斜一线。向先进典型学习,就是要学习他们先进事迹的精神实质,学习他们的精神风貌。要学习他们信念坚定、对党忠诚的政治品格;要学习他们尊崇法律、公正执法的职业操守;要学习他们胸怀大局、执法为民的宗旨意识;要学习他们与时俱进、勇于创新的时代精神;要学习他们克己奉公、清正廉洁的职业素养。

  马永胜要求,要以学习先进典型为动力,推动各项检察工作创新发展。今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区的开局之年,检察机关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全区检察机关和全体检察人员要以学习先进典型为动力,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指示精神和自治区检察院的工作部署,全力以赴、更加奋发有为地做好全区各项检察工作,要致力追求卓越,争创一流业绩;要凝心聚力,全力抓好今年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要探索建立选树和宣传先进典型的机制,努力在全区全国进一步推出有影响的重大先进典型。

  会议最后,韦亚力常务副检察长作总结讲话,对全区检察机关和全体检察人员提出要求:一是要大力学习先进典型,有效发挥示范引领和辐射作用,积极弘扬检察机关正能量。要借这次会议的东风,把先进典型树立为引领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楷模,积极开展学习活动,在全区检察系统形成学先进、赶先进、做先进的浓厚氛围。二是要运用先进典型的作用,打造过硬检察队伍,积极完成今年各项工作任务。今年面对“四个全面”的新形势,全区检察工作任务更重、要求更高,要向先进典型看齐,以更高的要求、更高的标准、更加优良的工作作风,提升工作水平,努力打造一支过硬的检察队伍,推动全局工作。三是要更加重视选树先进典型工作,推动检察工作创新发展。各地各部门要深入学习马永胜检察长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研究本地区本部门发现、培养、宣传、树立先进典型工作,使之常态化、制度化。要加大日常表彰力度,以事以案来记功,不断强化创先争优意识和强烈的职业荣誉感,以更加昂扬的精神状态,更加饱满的工作热情,推动检察工作科学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