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好车,管好狗,随地便溺要重罚!呼和浩特发力整治不文明行为
“大家按照各自的管辖区域,开始行动!”3月9日晚,随着一声令下,回民区城管局开始了环境卫生整治夜间集中排查行动,主要对辖区乱倒污水、随地便溺、乱扔烟蒂、宠物排泄物不及时清理等不文明行为进行排查。
400余名执法人员采取重点地段布岗蹲守和整体范围流动巡查相结合的方式分若干小组对辖区主次干道、小街巷、公园绿地、街心花园、背街小巷等地进行集中排查,对排查整治过程中发现的随地便溺等不文明行为进行口头警告教育和行政处罚。同时,执法车辆在巡查过程中循环播放《呼和浩特市城市环境卫生和车辆停放秩序违法行为处罚规定(试行)》全文,加强环境卫生整治宣传力度,推动环境整治工作深入开展。
当晚20时许,执法人员在阿拉善南路排查中发现大量铁架子放置于楼体拐角,随即进行了拆卸、处理。执法人员表示,这些杂物不仅影响了通行,也影响了市容环境。
当日20时30分许,执法人员行至阿吉拉沁北路时,发现有名男子正在不远处随地便溺,执法人员随即上前进行劝阻并对其进行了处罚。
采访中,回民区城管局执法人员介绍:“随地便溺随意性和流动性都比较强,对此,回民区城管部门加大力度进行排查,并加大宣传力度。经过努力,目前随意便溺的违规行为已经出现递减趋势,不过,仍然有人在路边、公园、建筑物旁等处随意便溺,发现违规行为后我们会立即上前劝阻并进行处罚。但是处罚不是目的,希望通过这样的处罚,最终杜绝不文明行为的发生。”采访中,随意便溺被抓“现行”的马某表示,自己意识到错了,以后绝不会随地便溺。马某还表示,自己会把不能随意便溺的事情告诉亲朋好友,让他们也知道此事,共同杜绝不文明行为,做文明市民。
记者了解到,《呼和浩特市城市环境卫生和车辆停放秩序违法行为处罚规定(试行)》明确规定,禁止在城市重点管理区域随意便溺,一经发现,责令其立即清理,并可视情节给予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在城区其他管理区域随意便溺的,责令其立即清理,并视情节可处500元以下罚款。从3月9日晚6时50分许到当晚10时30分许,回民区城管局共出动执法车辆38台,巡查公园2个,街巷38条,居民小区7个。截至当晚10时30分,发现随地便溺行为15起,其中对8位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对7人进行处罚,共计金额3800元,并要求当事人对排泄物进行处理。同时,发现乱倒污水5起,共罚款800元。发现宠物随地排泄23起,对宠物主进行批评教育,并要求清理。
据悉,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令第8号《呼和浩特市城市环境卫生和车辆停放秩序违法行为处罚规定(试行)》于今年3月10日起实施,本次行动既是对这项举措的一次集中宣传,同时也为今后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开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记者 祁晓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