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多元之智 破治理难题——乌审旗矛盾纠纷多元化调解模式的探索实践
当前,在经济社会转型的过程中,社会矛盾纠纷多发易发已成为影响社会和谐稳定和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问题,乌审旗针对矛盾纠纷主体、类型、诉求的多元化的实际,推行矛盾纠纷多元化调解“三三制”模式,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实现预防在先、发现在早、处置在小,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效。
一推动规范化运行,构建矛盾纠纷多元化调解“三网同促”。为了进一步深化社会治理改革,营造良好的县域发展环境,把各类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乌审旗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创新化解矛盾纠纷的新途径、新机制,着力构建旗、苏木镇、嘎查村矛盾纠纷化解的“三网同促”调解格局。优化组织架构网。在优化职能单位职责的基础上,成立全旗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调解工作领导小组,牵头抓总、统筹协调解决重大矛盾纠纷调处。同步将人民调解纳入集“法治宣传、法律咨询、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等为一体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嵌入旗、苏木镇、嘎查村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设立蒙汉双语人民调解窗口,优化实现社会矛盾多元化调解网络全覆盖。全旗89个调解委员会467人的调解队伍,对所属区域内的矛盾纠纷进行随排查随调处,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用活信息共享网。全力强化有线电视、电信、计算机网络建设,推行公共法律服务电视终端,实现法律服务一网通,试点将“公共法律服务”版块植入电视4K智能机顶盒,设置“法律服务信息查询、法律服务资源选择、法律问题咨询解答”等功能,提供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律师服务、公证服务以及安置帮教、社区矫正等业务的在线查询和引导;充分利用互联网资源,将人民调解、法治宣传、法律援助、社区矫正等典型案例、典型经验上传至案例库,利用互联网实现公共法律服务信息共享,有效减少多元调解“走弯路”;将司法行政各项职能数据采集上传至司法厅信息化平台,建立电子档案库,确保各项数据真实、准确、及时,为司法行政工作提供信息支撑和技术保障。织密法治保障网。建立公、检、法、司与纪委监委联动调解数据库,为多元调解提供决策保障,促使开展多元化矛盾纠纷调解工作严格在法律框架内推进。着力借助“148”24小时蒙汉双语法律服务热线、官方微信等媒介,建立热线、网络、手机、电视“四位一体”法律综合服务机制,初步构建起“覆盖城乡、上下贯通、联网运行、全域共享”的法律服务网络,做到了事前讲法、事中明法、事后析法,把调解过程变为群众学法过程。同时,从进门说事到调前释法、从合法表达到依法解决, 均做到普法与调解相结合,各级人民调解员既是调解员又是法治宣传员,把普法宣传贯穿调解全过程,切实做到化解一起纠纷,宣传一类法律,教育一方群众,维护一方稳定。
推动精细化调解,推行矛盾纠纷多元化调解“三调联动”。以预防在先、发现在早、处置在小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着力点,依托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调解委员会,加强与公安、法院、信访等部门的衔接联动,建立优化警司联调、诉调对接、访调对接的“三调联动”工作机制。“警司联调”。是以最大限度减少社会不稳定因素为出发点,及时有效化解人民群众各类矛盾纠纷,充分整合公安派出所、基层司法所遍布城乡的优势,全面建立公安派出所与司法所联动的“警司联调”机制,以治安处罚为主,向疏导、教育、处罚相结合的多元化方向转变。“诉调对接”。依托矛盾纠纷多元化调解委员会,整合搭建诉调对接网络,对于到法庭起诉的民商事案件,由立案庭优先引导到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引导当事人尽可能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通过非诉讼方式解决纠纷,达到调判结合、案结事了。“访调对接”。整合人民调解与信访工作,实现无缝衔接、相互促进、整体联动,责任到人、限时办结,有效避免矛盾纠纷进入信访渠道和陈年积案久拖不决。同时,将调解触角向交警、住建、人社、卫计、环保、妇联等矛盾易发多发部门、群团组织和重点企业延伸,充分发挥其专业性强、业务权威、成本较低的优势,及时解决行业领域内的矛盾纠纷;对涉及多部门、多领域、多系统的“三多纠纷”,由旗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调解委员会统一受理、集中梳理、归口管理、分工负责、多方参与、依法化解,建立起多部门联动的“大调解”工作机制。
推动全域化共建,实行矛盾纠纷多元化调解“三方同治”。通过党政统领引导、社会协作支持、全民参与调解的“三方同治”方式,提高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全力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党政统领引导。充分发挥党政在社会治理中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出台关于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实施方案,全面落实旗委、政府社会治理主体责任,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纳入班子干部政绩考核指标体系,建立了权责明晰、奖惩分明、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责任链条,形成了“上下畅通、左右联动、无缝对接”的推进格局。社会协作支持。创新社会治理思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充实公共法律服务队伍建设,充分发挥乡绅乡贤的能动性,以活动抓引导、用参与促调解,强化引导社会力量既当宣传员,又当调解员,联动建立“信息收集、法治宣教、法律咨询、矛盾化解”机制,形成社会治理人人参与、人人尽责的生动局面。全民参与调解。鼓励和引导企事业单位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在全旗300人以上大型企业建立人民调解委员会;在全旗建立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8个,企业调委会2个;在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调解委员会聘请了3名经验丰富的人民调解员参与调解;在全旗73个嘎查村、社区中配备法律顾问33名,其中乌审旗社会律师以及在册法律援助律师11人,市对旗对口支援律师22人,实现了农村牧区嘎查村和城镇社区法律顾问全覆盖,同时乌审旗注册的25名法援、公职和社会律师也积极参与到全旗公共法律服务当中;同步从各行各业招募法治宣传志愿者200余名开展法治宣传,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治理格局。
“多元化+人民调解”夯实基础,实现矛盾纠纷调解的“公治”向“法治”转变。矛盾纠纷的有效化解是社会公共治理中一项极其重要的内容,随着新时代法治水平的不断提升,多元化矛盾纠纷调解由“大包大揽”转向法治化轨道,实现了人民调解工作的提档升级。通过聘请法律专家及具备法律职业资格的律师、调解员全员参与调解过程,将多元化纠纷分门别类、依法调解,提升了调解员法治素养和人民调解公信力,为法治社会建设奠定了基础。同时,矛盾纠纷不断延伸向医疗、物业、食药等民生领域渗入,按照相关行业不同的法律依据,面向纠纷主体进行解释,增强了调解依据的真实可信度与说服力,从根本上破除了不如意找政府“碰瓷”、达不到“目的”就找地方缠访的问题,促进矛盾、纠纷和信访化解步入法治化轨道。今年以来,乌审旗调处矛盾纠纷389余起,调解成功381起;其中基层调解组织共排查矛盾纠纷306件,成功调处300件,调处成功率达98%,基本实现“纠纷不出网、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的目标。
“专业化+人民调解”深化调解,实现矛盾纠纷调解“单打”向“联动”转变。乌审旗充分发挥职能优势,将原“单打独斗”的调解模式转变为“统筹协调、各方参与、配合联动”的“大调解”机制,建立工作联系制度,推行诉调对接的“一站式”调解方式,有力的形成了化解矛盾纠纷的整体合力和联动效应。与此同时,不断推进调解工作向多层次、宽领域渗透,在重点部门、企业组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充分发挥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中的专业性作用,及时有效预防化解行业、专业领域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从而走出一条对矛盾纠纷精确分流、合力化解的多元化调解之路。截至目前,相继调处交通事故、物业管理等行业纠纷81起,有效化解了一批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纠纷,发挥了其他组织不可替代的作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有效提高防控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综合能力。
“互联网+远程调解”创新机制,实现矛盾纠纷调解“线下”向“线上”转变。加强大数据在人民调解中的应用,推动人民调解由人工手段向智能方式、传统经验分析向现代大数据研判转型。在逐渐淡化以地头、村头、炕头为主的传统调解同时,注重适应时代发展,不断创新增强调解载体平台的适应性、灵活性,大力开展现代调解平台建设,将工作触角向虚拟工作平台延伸,与电视、热线电话、微信等平台有机结合,实现线上、线下互联互通,为群众网上网下同时提供调解、咨询等业务,为广大群众提供开放、互动、便捷的人民调解服务。综合运用远程调解、电视调解、微信调解等新形式、新方法,积极推进调解方式向电视屏、电脑屏、手机屏“三屏”转型,推广公共法律“线上”终端服务,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做到矛盾预警全时段、调解服务无缝隙,有力提升了人民调解的预见性、针对性和时效性,第一时间化解矛盾纠纷,打通了公共法律服务“最后一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