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民区工商分局“五措并举”集中开展取暖用品市场专项整治行动
回民区工商分局“五措并举”集中开展
取暖用品市场专项整治行动
针对取暖用品进入销售旺季的情况, 回民区 工商分局采取五项措施,从 12 月 25 日到 1 月 5 日开展为期 10 天的冬季取暖用品市场专项整治行动 。
一、加大宣传引导,发布消费警示。 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开展法律法规和消费知识宣传,结合电热毯自燃、热水袋烫伤人等典型案例,发布消费警示,教育引导消费者正确购买和使用冬季取暖用品,避免消费者因误购劣质商品造成人身财产损害。
二、严查重点商品, 细化整治内容 。 此次专项行动采取制定方案、排查摸底、集中整治的方法,重点整治四类冬季取暖用品: 一是 电加热系列冬季用品,包括电热毯、暖风机、暖手宝等; 二是 保暖衣物,包括保暖被、保暖内衣等; 三是 防雪防冻衣物,包括棉靴、棉手套等; 四是 电器产品,包括电动工具、照明电器等。分局将整治内容细化分类,下发到各执法部门和各基层工商所,明确各工商所管理员工作职责,确保此次行动切实有效开展。
三、 划分重点区域,实行拉网式排查 。 以辖区内 商场、超市、学校周边、城乡接合部的家用电器商店和小杂货店为 重点区域,严厉查处小商店无照经营及超范围经营现象;认真检查其销售的产品,查看所销售的产品是否获得产品认证证书,产品质量标准是否符合国家规定;对产品的生产厂家、规格型号、商标、生产日期及进货渠道等进行详细检查,查看有无以次充好、以假充真等不法行为,指导经营户开展自查,督促、要求取暖电器销售商提高安全意识,对存放过久、存在安全隐患的电器认真检查,对确有安全问题的进行下架处理。
四、 做到“三查”。一是 查傍名牌产品,严厉查处直接或间接盗用他人品牌名称、假冒驰名(著名)商标、仿冒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等进行销售的各类傍名牌行为; 二是 查“三无”产品,查处各类取暖用品无质量合格标志、无生产日期、无使用说明、无中文标识、无联系方式、无警告标志及厂址模糊等“三无”产品; 三是 查虚假宣传,严厉查处夸大取暖用品功效、虚标能耗标识、使用绝对化用语,及其它涉嫌误导消费者购买取暖产品的虚假宣传行为 。
五是 畅通投诉渠道,发挥群众监督 。 充分发挥 12315 申诉举报投诉中心和消费者协会调解消费纠纷、收集案源的作用,以投诉促进监管,同时进行双向宣传引导,一方面引导消费者正确购买和使用取暖用品,提高消费者的保护意识和经营户守法经营的自觉性;另一方面,结合电热毯自燃、暖手宝漏电等典型案例,告知经营者经营不合格产品、不建立台帐可能产生的后果,加强其守法经营的自律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