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淖尔市工商质监局四项措施强化质量监管 全力助推质量提升行动
今年以来,巴彦淖尔市工商质监局紧扣全市“放管服”改革部署,围绕民生热点,突出抓好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促进提升产品质量整体水平,助推全市“质量强市”建设。目前,已抽检农资产品200批次,对10家滴灌带生产企业的10个批次的产品进行了抽样检验,对7家检验检测机构的检验检测情况进行了现场执法监督检查。查处销售不合格商品等违法案件38件,案值43.5万元;完成24家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14家化肥生产企业、9家农膜生产企业、14家获证的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的全覆盖检查,对企业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详细的指导,并督促企业尽快完成整改。
一是强化生产许可证监管,落实主体责任。严把企业生产许可证申请受理、审查、准入关,按照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等要求严格审查,实施证前监督抽查,严把生产源头质量安全准入关;认真开展工业产品及食品相关产品获证企业年审、巡查、回访、等级评定等证后监管工作,积极探索推行证后监督抽检“双随机”制度,明确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对象、抽查内容、抽查方式、抽查比例和抽查频次,对不符合要求的上报自治区局依法不予许可或撤销证书。
二是强化产品抽检,倒逼质量提升。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建立监督抽查重点产品目录、抽查备选企业库和承检机构备选库,提高抽查的针对性,扩大抽查的覆盖面。配合自治区局开展好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聚焦可能存在质量问题的重点领域,自筹资金增加监督抽查频次,组织开展市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强化承检机构管理,认真落实抽检分离制度,建立事中事后监督机制,提高检验工作质量;加大不合格企业后处理力度,加强跟踪抽查,推动将抽查结果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形成有效震慑。
三是突出监管重点,保障质量安全。抓好消费品质量安全监管,以儿童用品、纺织服装、家具家装产品、食品相关产品质量为重点,开展消费品生产企业摸底调查,开展民族服饰及工艺品、板材家具、纤维制品专项整治及质量提升行动;抓好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以辖区内塑料材质为重点,紧盯实施市场准入、质量水平低、安全问题多的产品,加大对生产企业实地核查、异地检查、飞行检查等现场检查力度。推广应用食品相关产品追溯系统,加大生产企业基本信息数据的收集力度,逐步实现追溯区内部门联动;抓好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和危险化学品包装物、电线电缆获证企业专项监督检查。组织获证企业按照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要求进行自查自纠,对近3年国家和自治区监督抽查不合格企业开展专项监督检查;抓好涉及产能过剩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严厉打击钢铁、水泥产品无证生产违法行为,对于查实无证生产的,报请当地政府予以关停,涉及犯罪的一律移交司法部门。对涉及“地条钢”的获证企业开展专项检查,对于停产、转产不再生产热轧钢筋等许可管理产品的,报区局注销许可证手续。
四是强化信用约束,推进产品质量诚信体系建设。加大力度完善“双随机”监管模式,在获证企业监督检查、发证核查(后置现场核查)、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等工作中,全面采取双随机方式,组织开展重点企业、危化品企业、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异地互查;对工业产品获证企业、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实施分类评价和分类监管制度,实行差别化监管,动态调整分类级别,在《产品质量动态监管系统》中建立电子监管档案,将产品质量信用信息纳入全市企业联合征信系统,加大执法案件信息公开力度,及时曝光企业质量违法犯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