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环境保护局建设项目审批委员会关于2015年第十一次会议对建设项目审查情况的通知
30.12.2015 16:35
本文来源: 环保局厅
呼环通字〔2015〕171号 呼和浩特市环境保护局建设项目审批委员会关于 2015 年第十一次会议对建设项目审查情况的通知 各旗县区环保局,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保护分局,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单位: 呼和浩特市环境保护局建设项目审批委员会于2015年12月29日上午召开了2015年度第十一次建设项目环评审批会议,会议主要对5个建设项目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结果通知如下: 一、审查结果 本次会议共审查了5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其中4个项目通过评审委员会审查,1个项目需进一步审定。 二、通过审查的建设项目施工期环境监督检查工作责任分工 (一)市环境监察支队负责监管的项目: 内蒙古神舟硅业有限责任公司4500t/a多晶硅项目锅炉变更脱硫工艺。 (二)玉泉区负责监管的项目: 呼和浩特市垃圾无害化处理场(旧场)封场工程。 (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环保分局负责监管的项目: 中国农业科学院草原研究所综合实验室建设项目。 (四)托克托县负责监管的项目: 内蒙古华奥化工有限公司黄磷及黄磷下游产品生产基地固废处置方案变更。 三、具体要求 根据施工期环境监察检查工作责任分工,各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严格开展环评执法检查,确保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落实到位,并足额征收排污费。 四、公示 根据环保部《关于切实加强风险防范严格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发〔2012〕98号)和呼和浩特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信息主动公开内容及程序》(呼环通字〔2014〕25号)等有关规定。批准项目在呼和浩特市环境保护局网站公示(http://www.hhhthb.gov.cn/)。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2015年12月29日 呼和浩特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2015年12月29日印发
本文来源: 环保局厅
30.12.2015 16:35
故
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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