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取消61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

14.03.2016  11:02

  原标题:自治区取消61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

  3月13日,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了解到,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的决定》,自治区取消61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其中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43项,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18项。

  自治区要求,各盟市、各单位接到通知后要认真组织开展本地区、单位范围内的取消职业资格自查和清查工作,凡在本次取消目录内的,不得再实施申报和初审环节,不得再以职业资格名义开展或变相开展培训等活动。同时,要加强对职业资格实施的评估检查,建立事中事后监管机制,营造更好的激励人才发展的环境。

  据了解,取消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主要包括:公路水运工程造价人员资格、考古发掘领队资格、中国物流职业经理资格、注册人力资源管理师、中国工程建设职业经理人、人力资源测评师、城市雕塑创作设计资格、道路运输经理人资格、职业中毒诊断医师资格、金融专业英语、物流师和采购师、汽车营销师、铁路建设工程监理员等;取消的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主要包括:糖果工艺师、珠心算教练师、商品储运员、咖啡师、厨政管理师、冲印师、旅店服务员、浴池服务员、人造花制作工等。(记者 张学博)

[责任编辑 李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