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辽市关于2015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6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信息来源:自治区财政厅
关于2015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6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2016年1月15日在通辽市第四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通辽市财政局局长宝凤山
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2015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6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提请本次人民代表大会审议,并请市政协各位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们提出意见。
一、2015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
201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是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全市各级财税部门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决策部署,严格执行市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的有关决议,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认真落实积极财政政策,全面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有效应对经济下行压力,着力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防风险,全力保障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圆满完成了全年预算目标。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2015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20.48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54%,同比增加7.43亿元,增长6.5%以上。加上上级补助收入217.25亿元、一般债券转贷收入56.4亿元、上年结余结转收入20.94亿元及调入资金2.37亿元等,收入总计417.44亿元。2015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369.85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5.79%,同比增加51.64亿元,增长16.23%。加上上解支出1.03亿元、一般债务还本支出30.32亿元等,支出总计401.2亿元。收支相抵,全市一般公共预算年终结余16.24亿元,其中:结转下年16.13亿元,净结余0.11亿元。
2015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7.17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10.52%,同比增加0.1亿元,增长0.58%。加上上级补助收入217.25亿元、下级上解收入0.88亿元、一般债券转贷收入56.4亿元、上年结余结转收入16.06亿元及调入资金1.15亿元等,收入总计308.91亿元。2015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68.73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87.32%,同比增加7.27亿元,增长11.83%。加上补助下级支出176.28亿元、上解上级支出1.03亿元、转贷旗县市区一般债券支出43.68亿元及一般债务还本支出9.21亿元等,支出总计298.93亿元。收支相抵,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年终滚存结余9.98亿元,全部结转下年继续使用。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5年初,全市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为35.55亿元,其中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为7.25亿元。预算执行过程中,受全国性房地产市场低迷态势影响,我市房地产市场持续走低,造成年度供地计划中部分地块未能如期成交,导致国有土地出让收入无法完成年度征收计划,报经市四届人大十九次常委会批准后,将市本级2015年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调减3.55亿元。加上旗县市区报经同级人大批准后调减基金预算2.72亿元,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与年初预算相比共调减6.27亿元,调整后的全市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为29.28亿元。
2015年,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16.11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55.02%,同比减少7.11亿元,下降30.92%。减收的主要原因是将水利建设基金、地方教育附加、森林植被恢复费等11项基金转列一般公共预算管理,以及土地出让金收入下降所致。加上上级补助收入6.88亿元、上年结转结余收入13.23亿元及专项债券转贷收入20.59亿元等,收入总计56.81亿元。2015年,全市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29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61.28%,同比减少9.07亿元,下降23.82%。加上专项债务还本支出7.78亿元、上解上级支出0.04亿元及调出资金1.66亿元等,支出总计38.48亿元。收支相抵,全市政府性基金年终滚存结余18.33亿元,结转下年专款专用。
2015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4.18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12.97%,同比减少1.42亿元,下降25.37%。加上上级补助收入6.88亿元、下级上解收入1.8亿元、上年结转结余收入10.37亿元、专项债券转贷收入20.59亿元等,收入总计43.82亿元。2015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3.76亿元,同比减少3.86亿元,下降50.67%。加上补助下级支出10.34亿元、上解上级支出0.04亿元、转贷旗县市区专项债券支出6.11亿元及专项债务还本支出7.48亿元及调出资金等1.15亿元,支出总计28.88亿元。收支相抵,市本级政府性基金年终滚存结余14.94亿元,结转下年专款专用。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5年初,逐级汇总的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为11.96亿元,支出预算为9.63亿元。截止2015年12月31日,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完成14.35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9.98%。加上上年结转收入16.3亿元,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总计为30.65亿元。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完成8.88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21%。收支相抵,全市社保基金年末滚存结余21.77亿元。
2015年初,市人大审查批准的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为6.4亿元,支出预算为5.14亿元。截止2015年12月31日,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完成9.3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5.31%。加上上年结转收入13.87亿元,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总计为23.17亿元。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完成5.02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67%。收支相抵,市本级社保基金年终滚存结余18.15亿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2015年,根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政策规定,市本级将市属国有独资企业应缴利润和国有控参股企业股利股息收入纳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范围。截止2015年12月31日,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未实现收支。
上述各类收支数据,待自治区财政批复决算后,还会有一些变化,届时依法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
二、2015年预算执行的主要措施及成效
2015年预算执行情况总体符合预期,全市改革发展和民生改善等重点支出得到了较好保障。
(一)认真落实积极财政政策,促进经济持续稳定发展
一是支持投资、消费、出口协同拉动经济增长。积极争取上级财政预算内基建投资17.77亿元,转贷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资金30.88亿元,加大了对城乡公共基础设施、保障性安居工程、普通公路等领域的投入力度。全市交通运输、城乡社区事务支出84.19亿元,同比增加15.71亿元,增长22.94%。积极推广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鼓励、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公共基础设施建设,2015年全市共有160个项目列入PPP项目库,涉及交通、信息、供气、供水、供暖、污水处理、医院、养老等众多领域,总投资额707亿元。增强消费对经济增长的基础性作用,完善收入分配制度,落实居民养老、医疗、抚恤、救助等社会保障政策,改善居民消费预期。积极支持旅游休闲、信息服务、文化体育、养老健康等产业发展,培育消费亮点。投入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0.2亿元,支持通辽内陆港建设和外经贸企业能力提升。二是支持实体经济发展。落实西部大开发、高新技术企业等税收优惠政策,扩大小微企业减半征收所得税、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等优惠政策覆盖范围,取消、停征和免征行政事业性收费28项。全年累计为企业减轻税费负担近5亿元。三是落实强农惠农富农政策。2015年,全市支农支牧投入50.7亿元,同比增加5.44亿元,增长12.02%。其中:农牧业基础设施建设投入资金24.05亿元,建成膜下滴灌78万亩,高效节水灌溉饲草地5万亩,水土保持治理面积80万亩,解决11.48万人、0.29万名学校师生的饮水安全问题;农牧民直接补贴投入资金21.72亿元,落实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等各类惠农惠牧补贴,保护和调动农牧民种粮养畜积极性;农业综合开发投入资金4.93亿元,调整优化农业综合开发布局,实施产业化经营项目28个,建设高标准农田13.3万亩。四是支持创新驱动发展。2015年,全市科学技术支出1.67亿元,同比增加0.06亿元,增长3.45%。主要用于科技重大专项、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科技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科技人才奖励等。五是加强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2015年,全市节能环保支出9.74亿元,同比增加0.64亿元,增长6.99%。加快淘汰落后产能,鼓励发展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全市林业支出7.51亿元,同比增加0.74亿元,增长10.95%。完成生态修复面积31.5万亩,林业生态建设面积159.5万亩,三北防护林工程65.9万亩,退耕还林工程补植补造4.22万亩,重点区域绿化21.2万亩,义务植树1000万株。
(二)支持社会事业发展,保障改善民生取得新进展
一是保障重大民生工程实施。2015年,全市实施农村牧区“十个全覆盖”工程投入资金91.6亿元,实现全覆盖行政嘎查村944个。加大对困难群众的帮扶力度,投入财政资金1.8亿元,为每个低收入农牧户发放600元“暖心煤”,惠及全市51.8万户农牧民家庭;投入资金5,632万元,对全市符合条件的1,620名城乡低保家庭子女升入高校给予补助。大力推进扶贫攻坚工程,全市整合到位各类扶贫资金30.65亿元,覆盖扶持1.9万贫困户、7.5万贫困人口。落实支持创业就业财税政策,投入就业补助资金1.89亿元,实现新增城镇就业1.73万人,农牧民转移就业48.9万人,应往届高校毕业生就业1.04万人。二是进一步提高社会保障标准。2015年,全市社会保障、医疗卫生支出78.82亿元,同比增加10.03亿元,增长14.59%。全市城镇低保标准月人均提高53元,农村牧区低保标准年人均提高517元;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标准在上年基础上继续提高10%;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由320元提高到380元。社会救助范围扩大,救助比例不断提高,临时救助困难家庭1.4万户,医疗救助封顶线最高达到10万元,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标准较上年分别提高1,000元和800元。三是支持教育优先发展。2015年,全市教育支出53.86亿元,同比增加10.47亿元,增长24.14%。继续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投入资金4.47亿元,惠及全市30万名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办学条件。支持农民工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就读。全市7.2万名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教育学生享受“两免”政策。建立了覆盖小学、初中、高中、职业学校、大学(包括研究生阶段)等一系列完整的资助体系,全年资助困难学生2.8万名。四是加快推进文体惠民工程。2015年,全市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5.12亿元,同比增加1.43亿元,增长38.86%。支持少数民族文化事业发展和文化体制改革。对全市167个公益性文化场馆实施免费开放。投入足球专项资金0.45亿元,全面支持足球事业发展。五是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2015年,全市住房保障支出16.03亿元,同比增加0.63亿元,增长4.12%;争取国家开发银行棚户区贷款到位资金11.58亿元。全市完成农村牧区危房改造任务4.03万户,新开工各类保障性住房1.89万套。
(三)强化预算执行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一是狠抓财政增收工作。积极应对经济财政严峻形势,进一步加快支出进度,保障工程项目顺利实施,尽快建成,投入运营,同时支持开展银企对接,引导商业银行向企业发放贷款54.56亿元,稳定税基,培植税源。加大财政收入调度力度,坚持问题导向,将目标责任落实到具体企业、项目、责任人,调动各方面组织收入的积极性。加强重点税源管控和非税收入管理,完善征管措施,堵塞漏洞,确保应收尽收。二是加强支出预算管理。细化预算编制,硬化预算约束。进一步压缩一般性支出,减少不必要开支,2015年全市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下降5.62%。建立工资发放专户,各级财政供养人员工资实行封闭运行,确保全市工资足额同步发放。三是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按照摸清存量、分类处理、全面推进的原则,清理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将盘活的财政存量资金,投向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等亟需资金支持的重点领域,缓解当前财政支出压力。四是加强国库资金管理。加强财政对外借款管理,建立借款回收保证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严禁违规对非预算单位及未纳入年度预算的项目借款和垫付财政资金。全面清理整顿财政专户,提高财政资金运行效率。严禁违规将国库资金转入财政专户等“以拨代支”行为,确保国库资金安全。五是加强政府采购和财政投资评审管理。政府采购规模继续扩大,全市政府采购金额达到26.85亿元,同比增加1.26亿元,增长5%,共计节约资金2.92亿元,资金节约率达9.8%。充分发挥投资评审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方面的作用,加强项目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评审。仅市本级就评审完成预结算项目(含招标控制价)493个,合计送审金额48.47亿元,审减金额12.11亿元,综合审减率为24.98%。六是建立健全财政监督机制。2015年开展了市本级公务接待费、会议费、培训费重点检查,并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预决算公开、“十个全覆盖”工程资金拨付、低收入农牧户取暖煤补贴资金发放以及企业会计信息质量等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纠正违规违纪行为,严肃财经纪律。
(四)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水平
一是完善政府预算体系。2015年编制了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将政府所有收支纳入预算管理。加大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的统筹力度,将政府性基金中用于提供基本公共服务以及主要用于人员和机构运转等方面基金收支转列一般公共预算,对继续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的支出,加大与一般公共预算的统筹安排使用。二是积极推进预决算公开。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总体要求,2015年全市各级使用财政拨款的所有部门(除涉密部门外)按要求公开财政预算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并细化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的项级科目,积极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三是规范政府性债务管理。规范政府举债程序,对政府性债务实行规模控制,分类纳入预算管理。建立债务风险预警及化解机制,积极化解存量债务,有效防范财政金融风险。2015年,自治区下达我市地方政府债券资金76.99亿元,其中:置换债券资金46.11亿元,专项用于置换各级政府到期存量债务,降低债务利息负担,优化债务期限结构;新增债券资金30.88亿元,重点用于农村牧区“十个全覆盖”工程建设。四是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印发《通辽市2014-2015年度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和《通辽市本级2015年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试点方案》,选定市政府办公厅、法律援助中心、市就业局、市农牧业局等4个部门多个项目开展政府购买服务试点。
2015年全市财政运行总体平稳,但也面临和存在着一些困难和问题,如:财政收支矛盾突出,预算平衡难度加大;部分地区财力薄弱,政府性债务负担较重;财政管理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资金使用绩效有待继续提高等。我们将高度重视这些问题,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三、2016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草案
2016年财政预算安排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预算法、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全区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四届十一次全委会议、全市经济工作会议决策部署,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坚持改革开放,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继续落实积极财政政策,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完善预算管理制度,切实推进预算公开透明;健全政府预算体系,加大预算统筹力度;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确保重点领域特别是民生支出,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切实防范财政风险,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根据预算法规定,各级财政预算由同级人民政府编制,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审查批准。下面,向本次大会报告我市2016年政府预算编制情况,并重点报告市本级政府预算安排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情况
根据全市经济增长预期和财政收入政策调整情况,2016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期目标128.32亿元,比2015年实际完成增加7.83亿元,增长6.5%左右。根据预算财力和上级提前下达转移支付情况,2016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计划360亿元。
按照现行财政体制划定的收入范围,以及测算自治区对我市补助数额,2016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153.51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6.37亿元,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等上级补助收入136.22亿元,下级上解收入0.26亿元,政府性基金转列收入0.06亿元,调入资金0.6亿元。
根据收支平衡原则,2016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计153.51亿元,减去按照体制和政策规定补助旗县市区支出92.72亿元,上解上级支出0.12亿元后,2016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0.67亿元。包括:自治区提前告知专项转移支付支出18.05亿元;市本级年初预算财力安排支出31.62亿元,其中有专项用途非税收入及经费自理单位非税收入安排支出4.25亿元;计划争取上级转移支付、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等用于市本级公益性资本支出11亿元。执行中变化情况届时向人大常委会报告。
2016年市本级预算支出安排按照“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保重点”的原则,在保人员工资、保机构运转和保基本民生政策落实前提下,重点加强基本公共服务保障,优先安排国家、自治区政策规定和市委、政府确定的重点工作重点支出。2016年,市本级预算安排人员工资津补贴等补助类支出16.42亿元;机关事业单位运转支出1.86亿元;城市维护运转支出1.52亿元;涉及城乡居民个人的民生补贴支出3.12亿元;财政性债务利息支出2.01亿元;其他项目支出13.13亿元,主要用于“十个全覆盖”工程、农牧业产业发展、公共交通和文化、教育、卫生等社会事业发展以及城市供水改造等创城项目;预备费安排0.3亿元。
按照预算报告口径,市本级预算安排加上上级提前告知的转移支付补助,减去对下级的补助支出,2016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0.67亿元。按经济分类和功能分类分别编制,从不同角度反映政府的支出活动。按经济分类划分,市本级基本支出20.2亿元,占33.29%;各类项目支出40.47亿元,占66.71%。其中,行政事业单位工资福利支出15.91亿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27亿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5.87亿元,其他资本性支出19.47亿元,其他支出3.15亿元。结合贯彻落实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重点对按功能分类安排情况说明如下: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34亿元,同比增加0.5亿元,增长17.39%。主要是保障人员工资和各部门履职必需的运转支出。按照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压缩“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有关要求,市直党政机关行政运行费比上年压减0.09亿元。
-----国防支出0.17亿元,与上年持平。主要用于人防工程建设。
-----公共安全支出2.7亿元,与上年持平。主要用于政法经费保障、信息化建设、执法装备购置等方面。
-----教育支出4.53亿元,同比增加0.29亿元,增长6.79%。主要用于农村牧区学前免费教育、城乡义务教育和高中中职阶段学生“两免一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国家助学金、教师培训等教育事业发展。
-----科学技术支出0.41亿元,同口径比与上年持平。主要用于科学技术普及、应用技术研究等方面。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24亿元,与上年持平。主要用于文化、广播电视、新闻传媒以及体育等文体事业发展。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83亿元,同比增加1.5亿元,增长13.27%。主要用于市直机关单位人员社会保险、离退休费、企业退休人员养老保险补助、创业就业发展等方面。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9.16亿元,同比增加0.4亿元,增长4.7%。主要用于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保险补助、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医疗保险补助、公立医院改革、公共卫生、计划生育事业费等方面。
-----节能环保等事务支出0.28亿元,同比增加0.03亿元,增长12.48%。主要用于环境污染防治、饮用水源地检测等方面。
-----城乡社区事务支出3.55亿元,同比减少2.76亿元,下降43.73%。主要用于供水改造、园林绿化、市政设施维护、雨水排水设施维护、主城区污水、垃圾处理、环卫设施购置等方面。
-----农林水事务支出4.75亿元,同比增加1.16亿元,增长32.47%。主要用于农牧业产业发展、生态治理、嘎查村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和美丽乡村建设等方面。
-----交通运输等事务支出8.1亿元,同比增加0.79亿元,增长10.87%。主要用于高铁建设、航线保障、农村牧区公路建设及养护等方面。
-----住房保障支出3.69亿元,同比增加0.62亿元,增长20.35%。主要用于农村牧区危房改造、保障性住房建设、住房公积金补助等方面。
-----资源勘探信息、商业服务业、国土海洋气象、粮油物资储备事务等支出0.82亿元,与上年持平。主要用于旅游、金融、物流等现代服务业发展。
-----债务付息及发行费用支出1.74亿元,同比增加1.04亿元,增长148.96%。主要用于偿还地债利息等。
-----预备费0.3亿元,与上年持平。
-----其他支出3.06亿元,同比增加1.62亿元,增长112.43%。主要是设立产业投资引导基金,用于农业结构调整、工业、服务业、文化旅游等产业发展及PPP项目融资方面。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情况
2016年,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安排25.92亿元,比上年增加9.81亿元,增长60.89%。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全市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安排25.92亿元。
2016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安排8.04亿元,比上年实际完成增加3.86亿元,增长92.38%。收入来源主要是土地出让价款收入、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车辆通行费收入等。按照“以收定支、专款专用”的原则,2016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安排8.04亿元,主要包括:用土地出让收入安排的征地拆迁补偿、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以及保障性住房等支出;用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安排的城市供热等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维护支出;用车辆通行费收入安排的偿还政府还贷公路建设贷款、还贷公路运行和管理工作等支出。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安排情况
2016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安排60.7亿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47.35亿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10.7亿元;工伤保险基金收入0.89亿元;失业保险基金收入1.34亿元;生育保险基金收入0.42亿元。2016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安排55.12亿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44.51亿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8.69亿元;工伤保险基金支出0.83亿元;失业保险基金支出0.82亿元;生育保险基金支出0.27亿元。2016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当期结余5.58亿元。
2016年,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安排16.94亿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8.72亿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5.73亿元;工伤保险基金收入0.89亿元;失业保险基金收入1.34亿元;生育保险基金收入0.26亿元。2016年,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安排15.43亿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8.71亿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4.86亿元;工伤保险基金支出0.83亿元;失业保险基金支出0.82亿元;生育保险基金支出0.21亿元。2016年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当期结余1.51亿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情况
2016年,根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政策规定,市本级将市属国有独资企业应缴利润和国有控参股企业股利股息收入列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范围。但由于企业亏损等原因,年初未安排收支预算。
四、坚持依法理财,全面深化财税改革,确保完成2016年预算目标
(一)落实积极财政政策,促进经济稳定增长
一是努力扩大有效需求。优化政府投资结构。围绕绿色农畜产品加工输出基地建设,支持优势特色产业发展。围绕清洁能源输出基地、现代煤化工生产示范基地建设,支持新兴产业发展。积极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支持交通、城建、水利等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落实惠民富民政策,增强居民消费能力。完善促进信息网络、文化旅游、养老健康、体育休闲等服务消费发展的财税政策,拓展新的消费空间。二是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加大专项资金整合力度,支持传统产业新型化、新兴产业规模化、支柱产业多元化,促进“三大产业集群”、农业结构调整、现代服务业加快发展。加大科技创新投入力度,落实促进企业创新的财税政策,推进实施创新驱动战略。三是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作用,创新财政投入方式,探索建立基金模式,多渠道推动股权融资,缓解企业负债压力,促进企业发展。综合运用财政政策手段,鼓励银行向企业增加贷款。积极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四是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贯彻落实财政转移支付同农牧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机制改革,建立健全以居住证为载体的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机制,保障农牧业转移人口享有城镇基本公共服务。拓宽资金渠道,加大城市基础设施、公共租赁住房、棚户区改造等领域投入力度。
(二)夯实财政增收基础,壮大地方财政实力
一是大力培植财源。全力服务重点项目建设,培植增长稳定、支撑力强的支柱财源和骨干财源。加大对困难企业的帮扶力度,稳定生产经营。落实促进非公经济发展政策,激发发展活力,壮大税源主体,增强财源后劲。二是强化征管措施。严格执行税收政策法规,完善税源管控体系,建立健全综合治税工作机制,强化税收征管措施,确保应收尽收。三是积极争取上级转移支付。认真学习中央、自治区相关政策,抓住国家继续实施积极财政政策、重点实施“一带一路”战略、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的契机,大力争取各类转移支付补助。
(三)加强预算执行管理,提高财政支出绩效
一是增强预算约束力。遵循先有预算、后又支出原则,加强预算刚性约束,强化预算的严肃性,严格预算调整,硬化预算约束。加快预算支出进度,建立科学合理的预算执行进度考核机制,实施预算执行进度的通报制度和监督检查制度,提高财政支出均衡性和时效性。二是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建立结转结余资金定期清理机制,盘活各领域财政存量资金,防止资金沉积。对不需按原用途使用的资金,按规定统筹用于经济社会发展亟需资金支持的领域。三是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按照中央和自治区厉行节约的各项要求,严格控制政府性楼堂馆所、财政供养人员以及“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将节约的资金用于民生政策落实。四是加强财政监督管理。加快推进财政监督由下到上、由外到内、由事后到事中、事前的“三个转变”,逐步建立健全覆盖所有政府性资金和财政运行全过程的监督机制。
(四)深化预算管理改革,提高财政依法理财水平
一是健全预算标准体系。进一步完善基本支出定额标准体系,推进项目支出定额标准体系建设,充分发挥支出标准在预算编制和管理中的基础支撑作用,提高预算编制的合理性、科学性。二是积极推进预决算公开。深入推进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专项转移支付、基层民生支出、地方政府债务、政府采购信息、预算绩效信息、财税政策和规章制度公开。进一步细化公开内容、扩大公开范围。三是加大财政资金统筹使用力度。加大政府预算体系的统筹协调,加大跨年度预算的统筹协调,加大预算编制和预算执行的统筹协调,推进项目资金、重点科目资金、部门资金、专项收入、财政存量资金、债务资金及转移支付资金的统筹使用。四是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2016年起,全市各级、各部门分别编制三年滚动财政规划和部门预算规划,强化中期财政规划对年度预算编制的约束,未纳入中期财政规划的增支政策,除不可抗力等因素外,年度预算不予安排。加快设立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合理统筹年终超收收入和预算结余资金。五是清理整合专项转移支付。逐步清理同财政收支规模、增幅或地区生产总值挂钩的专项资金,不再采用先确定支出总额再安排具体项目的办法。取消政策已到期、不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要求或实施条件已发生变化、资金使用效率低下以及属于“小、散、乱”的专项资金。将使用方向类同、政策目标相似、扶持对象和资金用途相近的本级项目资金整合使用。加大上级专项转移支付整合,结合本级安排的相关专项情况,将支出方向相同、扶持领域相关的上级专项转移支付整合使用。六是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规范政府举债融资机制,严格实行规模控制和分类管理,建立债务风险预警及化解机制,积极化解存量债务,防范财政金融风险。
各位代表,2016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是推进结构性改革的攻坚之年,也是做好迎庆自治区成立70周年工作的关键之年。让我们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会议各项决议,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正确把握好财政工作的新要求,坚定不移地将依法理财贯穿于财政改革的各个方面,努力完成2016年各项预算目标,全力推动我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