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召开《食品安全法》贯彻实施工作现场观摩会

16.05.2016  12:40

近日,内蒙古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召开了《食品安全法》和《条例》贯彻实施工作现场观摩会,学习观摩了乌兰察布市察右前旗平地泉镇南村设施蔬菜种植基地、集宁区农副产品交易中心、集宁区桥东食品药品监管所、集宁区美食汇食品加工园,集宁区致远食品安全示范街。自治区局领导及相关处室负责人,各盟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和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局监管人员参加学习观摩。

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杨玺传达了习近平总书记、张德江委员长、李克强总理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的批示,以及自治区党委书记王君、自治区党委副书记、代主席布小林对食品安全工作的批示。

杨玺指出:我们要认真学习贯彻自治区党委常委会专题研究《食品安全法》贯彻落实工作和自治区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会议精神,发挥好食安办牵头抓总、综合协调、督查考评的作用,从今年4月中旬到7月中旬,围绕《食品安全法》在全区范围内深入开展大排查大整改工作。重点摸清企业数、检验能力、人员编制、经费、执法装备等准确数字,出台规章制度和规范性文件、坚持问题导向和风险排查。

杨玺强调,在食品药品监管方面要围绕“一三三四四”思路开展工作。一是:一条主线:以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四个最严”为统领,以学习贯彻《食品安全法》为主线。第一个三是“三抓”:一抓标准建设,二抓普法宣传,三抓重点问题的解决。第二个三是“三落实”:一要落实中央、自治区领导的批示和讲话精神,二要落实“四有两责”的任务清单和时限以及责任人,三要落实年初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完善考评机制。第一个四是“四个加大”:一是加大责任落实和投入保障力度;二是加大科普宣传力度,做到学法更实、普法更广、用法更准和执法更严;三是加大全程监管和执法检查力度;四是加大信息化和监管队伍的建设力度。第二个四是“四个提升”:一是提升执法监管能力,二是提升技术支撑能力,三是提升应对处置突发事件能力,四是提升信息化监管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