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召开全区大型食品生产企业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报告会

14.02.2018  19:22

在国家总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食监一司全国食品生产监督管理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刚刚结束之际,2018年2月1日至2月4日,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呼和浩特市召开全区大型食品生产企业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报告会。快速及时的贯彻落实国家总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食监一司全国食品生产监督管理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会议精神,认真学习了毕井泉局长的工作报告《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奋力谱写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新篇章》、吴浈副局长《在全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的总结讲话》、孙梅君副局长在全国食品生产监管工作会议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开创新时代食品生产监管新局面》、张靖司长《2017年食品生产监管工作总结报告》的讲话精神。

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杨玺同志亲临会场并做了重要讲话。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张永强副局长、彭万臻副巡视员参加了履责报告会。张永强副局长作了总结讲话。此次会议有44家企业代表和盟市监管部门食品安全分管领导、食品生产科负责人、食品专家、各大媒体记者共计134人参加。

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按照总局对大型食品生产企业的监管要求,继续强力推进我区大型食品生产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强化企业自律和属地监管定位及职责、推进大型食品生产企业按照风险分级确定的频次开展自查、以食品生产企业监管信息系统为依托,推进食品生产企业全产业链风险防控机制建设,通过大型企业带动行业、推动产业、拉动中小企业食品安全整体水平的提升。

会上,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7家大型食品生产企业和属地监管部门进行了现场履职汇报,自治区食品安全专家对企业和属地监管部门履职情况进行提问和点评。食品、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发起了“杜绝欺诈虚假宣传,提升守法诚信意识”的行动倡议并现场签署了承诺倡议书。2月3日会议分两组进行了讨论。监管组就盐业改革情况、食品保健食品虚假和欺诈宣传整治工作、履责履职报告的形式、内容等进行了讨论;企业组就《关于进一步推进食品食品生产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食品生产企业履行主体责任制度》进行了讨论,部分企业提出了修改意见和建议。在会上我局还部署了食品生产企业实施2018年度风险分级评审及重点监督检查计划安排等工作,组织了食品生产企业信息化平台的演练培训。

会议指出,举行全区大型食品生产企业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报告会,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食品安全战略思想和“四个最严”要求的具体体现,也是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的重要举措。新时代贯彻习近平食品安全战略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牢固树立“民生+安全”就是最大政治的理念。通过发挥大型食品生产企业示范引领作用,全面提升产品质量安全,推动食品安全社会共治。企业履行主体责任是法律赋予的责任和义务,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要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打造诚信企业、创建国家品牌、提升监管水平,如何让百姓吃的放心,是每一个企业家应认真思考的严肃问题。

会议强调,落实好食品安全责任,就要严格落实“四个最严”要求。第一,必须坚持企业是责任主体的意识。企业是市场主体,也是食品药品安全的责任主体,必须对自己生产经营的产品质量安全承担法律责任。第二,必须坚持部门监管的职责定位。监管部门对企业产品质量安全承担监督责任,发现问题要对相关企业进行事件调查、责任追究、行政处罚,监管部门不能代替企业承担主体责任,不能作企业的“保姆”。第三,必须坚持风险管理的原则。落实“最严格的监管”,必须切实防范、努力消除风险隐患,确定责任人。第四,必须坚持用好现场检查的手段。检查、检验是食品监管的两个手段,也是最重要的手段。监管部门要拥有一大批经过专业训练的检查员,建立一支强大的职业化检查员队伍。第五,必须坚持处罚到人的要求。所有违法违规行为,都要处理到人,才有震慑,才能起到警示作用,才能真正体现“最严格的监管”。第六,必须坚持阳光监管的理念。阳光监管就是公开监管信息,要做到标准、程序、结果“三公开”,提高监管工作透明度。公开是对消费者最好的保护,对违法者最大的震慑,对执法者最硬的约束,对舆论最好的引导,对社会诚信体系最大的贡献;第七,必须坚持智慧监管的创新。现在是互联网时代、大数据时代。要加快监管手段创新,构建“严管”加“巧管”的监管新局面。提高监管的预见性、靶向性、时效性,提高监管效率,用最小的投入取得最大的监管效果。

会议强调,落实好食品安全责任,就要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食品生产企业应当牢固树立“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的思想,遵纪守法,严格自律,切实履行食品安全工作各项法定责任义务,对社会和公众负责,接受社会监督。

大型企业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带动行业、推动产业、拉动中小企业食品安全整体水平提升。

会议强调,落实好食品安全责任,就要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要严格贯彻“四个最严”的要求,按照《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加强日常监管,强化执法监督力度,及时公布检查结果。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通过严格的信息公开,倒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

会议要求,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深入贯彻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食品安全战略思想,牢牢把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四个最严”的基本遵循,在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的坚强领导下,持续发力、强化措施、奋力拼搏、争先创新,为建成食安内蒙古,维护全区的食品安全做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