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对通辽三家肉制品生产企业进行飞行检查

05.02.2015  18:02

为保障春节期间食品安全供应,2015年1月29日至2月1日,食品生产监管处组成检查组,采取“四不两直”的形式对通辽罕山肉制品加工有限公司、通辽金锣文瑞食品有限公司、内蒙古科尔沁牛业股份有限公司3家肉制品生产企业进行了飞行检查。检查组结合节日期间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的相关要求,按照《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情况核查表》,重点检查了企业资质有效期,进货验收及索票索证,生产过程是否按规程要求生产,出厂产品是否经过检验合格后出厂,企业标准是否现行有效,原辅材料来源是否正当合法,标签标识是否符合要求等项目。

通过检查发现,总体质量安全保障能力较好,但不同程度的存在一些问题和隐患,如产品标签标注错误,肉制品生产车间生制区和熟制区的人流、物流有交叉,管理需要加强,生产记录需要完善等。检查组将上述存在问题向被检企业进行了反馈,提出整改要求,并通报通辽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组织属地监管部门监督企业按期整改,消除隐患,并全面开展春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坚决杜绝各类质量不合格、安全不保障的食品上市销售。

此次飞行检查,得到了受检企业和当地监管部门高度评价,进一步强化了监管部门认真做好节日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责任意识,为日后的监管工作积累了宝贵的实践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