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惩食品药品违法违规行为确保节日消费安全
[ 导读 ]春节将至,为切实保障节日期间食品药品消费安全,严防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市食品药品监管局部署切实加强节日期间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并专门下发《关于做好春节期间食品药品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
原标题: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下发通知——严惩食品药品违法违规行为 确保节日消费安全
春节将至,为切实保障节日期间食品药品消费安全,严防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市食品药品监管局部署切实加强节日期间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并专门下发《关于做好春节期间食品药品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
通知要求,要加强重点区域和重点场所食品安全监管,对节日和旅游度假消费集中区域,高速公路沿线服务区、庙会、游园会等节日聚集活动场所以及年夜饭供餐单位等进行重点检查,继续开展农村食品市场专项整治。
要加强对节日市场消费量大、消费者申诉举报多,以及群众日常生活必需的粮食制品、肉制品、食用油、乳制品、酒类、饮料、调味品等重点食品及其生产经营企业的监督检查,对抽检不合格或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产品依法采取有效措施,严防问题食品再次流入市场。
要加强对承办节日期间聚餐活动的餐饮服务单位的监督检查,重点监督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和进货检查,及凉菜、裱花蛋糕、生食海产品等高风险食品的加工制作过程,督促餐饮服务单位强化过程控制。
要加强保健食品监督检查,以日常监管和抽检监测中发现的问题较多、风险度高的品种为重点,对保健食品原料采购、进货查验、台账建立、索证索票等重点环节,批发市场、超市、药店等重点场所以及生产聚集区、问题多发区、城乡接合部等重点区域加强监督检查。
通知指出,各地食品药品监管局要结合当地群众节日期间生活习惯和用药用械特点,加强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监督检查,加强药品、医疗器械流通使用环节监管,对重点区域的药品、医疗器械零售企业和个体诊所强化监督检查,加强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事件监测。发现不合格或存在安全隐患的情况,要立即依法予以严处。
通知强调,要本着依法、及时、从严的原则,严厉打击各类食品药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对问题企业和商品立即采取责令停止经营、下架等行政强制措施,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责任编辑:赵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