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永胜检察长一行赴兴安盟调研指导工作
7月12日至13日,自治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马永胜一行到兴安盟扎赉特旗调研指导扶贫工作,并深入科右中旗检察院、突泉县检察院调研指导检察工作。兴安盟委副书记、盟长韩宪军,兴安盟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刘子强,盟检察分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韩彧陪同调研。
7月12日下午,马永胜一行到自治区检察院帮扶点扎赉特旗阿尔本格勒镇巴彦套海嘎查,实地考察巴彦套海嘎查畜牧养殖园区建设,并与扎赉特旗旗委、旗政府,镇、嘎查三级党政主要领导举行座谈。座谈中,马永胜深入细致地了解了当地完成“十个全覆盖”任务,落实扶贫攻坚项目的情况。马永胜表示,相比我上次来巴彦套海,发现嘎查的整体变化非常大,“十个全覆盖”工程任务基本完成,帮扶项目也得到了落实,无论村容村貌,还是村民的精神面貌都得到了很大的改善,基本达到了全区发达地区嘎查(村)“全覆盖”的建设标准。针对下步帮扶工作,马永胜指出,在巩固抓好已有项目建设的基础上,要重点在落实好产业扶贫,确保长期脱贫,防止返贫上下功夫。要因地制宜,结合本地的资源禀赋和产业结构,认真谋划好、选择好优先发展的产业项目,最大限度带动和促进群众实现真正脱贫。
7月13日上午,马永胜一行赴科右中旗检察院调研。在听取科右中旗检察院的汇报后,马永胜指出,科右中旗检察院的工作有三个特点:一是工作有特色。近年来,科右中旗院立足地处蒙古族群众聚居区的实际,积极推动双语诉讼人才培养、以蒙文蒙语深化检务公开、为蒙古族群众提供便民服务,各项工作突飞猛进,取得了连续两届全盟十佳政法单位等一系列荣誉,成绩值得肯定。二是法律监督工作有力度。科右中旗检察院围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采取了一系列务实举措,说明工作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效,先进单位名符其实。三是工作有创新。各项工作的创新意识很强,对创新创优工作法的认识和运用比较到位。
7月13日下午,马永胜一行马不停蹄地赶赴突泉县检察院调研。马永胜视察了突泉县检察院新投入使用的技侦综合楼的各功能区建设,与兴安盟检察分院控申接待人员以及突泉县检察院派驻检察室干警进行了远程视频互动。马永胜指出,远程视频接访系统拓宽了群众的诉求表达渠道,不但给群众带来了便利,而且提高了接访工作的质量,树立了检察机关的良好形象。下一步,要充分利用视频系统接待群众特别是蒙古族群众的来访,最大限度发挥远程视频接访系统的作用。
在随后召开的座谈会上,对于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马永胜强调,要着力抓好几件大事。 一是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 对于全区检察系统来说,深入学习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关键要突出特色,就是要认真开展向身边典型潘志荣同志学习活动。在今年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大会上,潘志荣同志作为全国优秀共产党员代表接受了中央领导同志颁奖,这既是内蒙古的光荣,更是检察系统的光荣。认真开展向潘志荣同志学习活动,基础在学,关键在做。要学习他立足检察工作,全身心为蒙古族群众服务,把各项工作做到极致的担当和奉献精神,自觉为内蒙古检察事业创优发展贡献力量。 二是深入开展精细化管理活动。 一方面,要督促引导检察人员在执法办案中,涉及重大原则问题上不触底线,使办理的每一个案件都能够经得起历史和法律的检验。从近年来抽样评估、评查的结果来看,这方面的问题案件已经越来越少了。另一方面,要高度重视“粗、拖、浮”的问题。从各盟市院评查的情况看,“粗、拖、浮”,特别是“粗”的问题带有一定的普遍性。随着司法体制改革,特别是司法责任制和检务公开制度改革的深入推进,对精细化管理的要求越来越高,也越来越严格。如果粗放式的管理和办案方式得不到纠正,将对检察机关的司法公信力造成严重的损害。我们一定要从对检察事业负责,对自己负责的高度,以抓法律监督的力度抓好精细化管理工作。 三是深入推进检察改革。 下半年,以四项改革任务为核心的检察改革工作即将全面推开,各项改革任务迫在眉睫,十分艰巨繁重。各院要按照自治区院部署,举全院之力做好改革前的各项承接准备工作。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打破了“大锅饭”,根据工作性质对人员进行了划分,队伍内部不可避免地会出现思想波动和认识上的差异。要把思想政治工作做实、做细、做在前面,认真分析、准确研判检察人员的思想动态,抓紧落实好工作责任,防止在改革中出现案件规模下降、案件质量下降,队伍积极性受到挫伤。要下大力气吃透改革要求,精准领会上级院的改革精神,教育引导符合条件的检察人员结合实际情况准确选择岗位,把真正具有办案经验和能力的优秀人才充实到员额内。大部制改革方面,高检院、自治区院已经制定出台了工作方案,各级院原则上按照改革方案要求推进部门整合,同时要结合地方实际,突出自身特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