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免费是全民为少数人埋单?

23.07.2015  12:08

  对于收费公路,有人提出,公路作为一种公共资源,政府的公共财政为其埋单不是理所应当吗?从车主的角度看,买车的时候交了车购税,加油的时候交了燃油税,为什么用路的时候还要再交通行费呢?也有人提出,美国的收费公路就很少,为什么中国做不到?

  7月21日,国家行政学院教授王伟对记者表示,成品油消费税的收入并不是全部都用于普通公路养护,还有巨大的资金缺口,如果取消收费,全部由收税来进行养护,油价至少增长3倍,实际上使用高速公路的人毕竟是少数,由全民来埋单并不公平。

   税收补不了资金缺口

  王伟从事收费公路问题的研究已经有17年,他介绍,我国公路发展的税收主要有两种,一是车购税,主要用于公路建设;二是成品油消费税,主要用于非收费普通公路养护。

  “由税务部门来征收的成品油消费税并不是全部用于普通公路养护,很大一部分给了航道养护、运输管理、环境保护和新能源发展,甚至还要分给农民的农业机械柴油和渔民渔船柴油的补助。”王伟说,所以在这种情况下,收费公路自身的养护管理、债务偿还,包括社会资本投资的回收等,就需要通过车辆通行费予以保证,“三者的支出范围和用途是不一样的,不存在重复收费的问题”。

  王伟举例说,2013年,我国公路建设支出为13692亿元,但是车购税只有2234亿元,一般税也只有1071亿元。整个公路建设税收的缺口高达10387亿元,缺口占比高达75.9%,只能通过银行贷款或吸引社会资本投资解决。

  除此之外,非收费的普通公路养护一年就需要2800亿元,而成品油消费实际投入只有1443亿元,普通公路的养护税收缺口也高达1357亿元,缺口占比48.5%,资金也是严重不足。

   没有真正意义的免费公路

  “世界上任何国家都没有真正意义的免费公路。”王伟对记者说。

  虽然公路是公共产品,但是其资金来源不是税收就是收费,而收税和收费之间是一个此消彼长的关系,费交得少了,税就要增加。王伟表示:“世界银行曾经有一个估算,如果中国公路的全部资金都不靠收费,全部由收税来进行养护,按2006年的水平,燃油税要征收30%,如果连公路建设和债务偿还都要靠税收解决,油价要增加3倍以上,这个数字是很惊人的。

  就美国为什么收费公路少的现象,王伟回应表示,一是美国高速公路网建设时,联邦政府投资了90%、地方政府投资了10%,初始债务很少。2010年,美国专项税高达2114亿美元,包含了燃油税、重车税、轮胎税、牌照税,全部用于路网的维护和改善,而当年美国的公路支出是2043亿美元,税收是有富余的,所以收费公路少。

  “这些年美国的情况也发生了变化。随着路网老化,大量早期公路、桥梁出现了问题,需要维修、重建,每年2000多亿美元的专项税已经不够了。美国正在想办法改变这个情况,包括增加收费公路。”王伟说。

  他告诉记者,其实有的发达国家已经在向收费公路转型,以德国为例,2003年开始对12吨以上的货车征收通行费;2012年,又把征收的范围从高速公路扩大到了四车道的普通联邦公路;明年,德国又将开始对小客车征收高速公路通行费。

   收费和收税是个选择题

  “这次《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的修订,所面临的不是要收费还是免费这样一个是与否的问题,实际上是一个选择题,也就是在收费和收税之间怎样选择才更加合理、公正。”王伟举例说,2009年日本试图推行高速公路免费,但是民意调查显示,反对高速公路免费的人高达68.1%,支持高速公路免费的只有26.1%。

  “为什么2/3以上的民众反对高速公路免费?”王伟说,因为这些人看得很清楚,认为这样做其实不公平的,因为如果免费了,政府就要增加税收,而这个税收是全体国民共同缴纳的,而使用高速公路的人毕竟是少数人。最终,日本的高速公路免费方案被否决。

  王伟认为,这次对《收费公路管理条例》进行修订,实际上强调了高速公路长期收费是符合“谁用路、谁受益、谁付费”和“不用路、不付费、不负担”这样一个公平原则,不仅能够有效地化解高速公路的债务风险,为高速公路的发展提供稳定的养护发展资金,同时还可以使有限的公路税收向普通公路倾斜,使普通公路的通行条件也能得到更好改善。

  收费公路政策变迁过程

  ■链接

  收费公路政策变迁过程

  ●1984年

  1月1日,广深高速上的中堂、江南两大桥收费站正式收费,成为中国最早的收费站。同年,国务院第54次常务会作出“贷款修路、收费还贷”的重要决定。12月21日,中国大陆首条收费高速公路——上海至嘉定高速公路开工。

  ●1988年

  交通部、财政部等联合发布《贷款修建高速登记公路和大型公路桥梁、隧道收取车辆通行费规定》,这是国家第一次明确收费公路政策的目的、收费标准、收入使用管理等。

  ●1993年

  十四届三中全会后,收费公路融资渠道和手段进一步多元化,逐步形成国家投资、地方集资、社会融资、利用外资等公路建设投融资发展模式。

  ●1997年

  《公路法》颁布实施,对收费公路的发展和管理作出全面规定。

  ●2003年

  交通部印发《公路收费站点清理整顿指导意见》,全国各地先后撤销公路收费站点1200多个。

  ●2004年

  8月,国务院颁布《收费公路管理条例》规定东部地区不再允许新建二级收费公路,提出不同地区不同类型收费公路最长收费年限,并首次明确提出统贷统还制度。

  ●2009年

  国务院决定自2009年1月1日起实施成品油税费改革,逐步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

  ●2012年

  沪嘉高速公路于2012年1月1日起停止收费,调整为城市快速路,并按照标准实施改造。同年7月24日出台《重大节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实施方案》。

  (据《第一财经日报》《新京报》报道)

  延长收费期合法性在财务透明

  ■声音

  延长收费期合法性在财务透明

  文/新 平

  高速公路带有公共属性,部分投资规模大、回报周期长的高速运营维护缺钱,也是不争事实,若在固定收费期限内无法偿还完贷款,那难免会由公共财政埋单。也就是说,其成本承担者会从广大车主扩至全体纳税人,这显然不符合“谁使用谁埋单”的原则,对非车主的纳税人也不公平。相较之下,一些亏损高速延长收费年限也是更优的选择。

  但是延长不能是想延就延,怎么延长、延长多久,当遵循应有的规则,那就是给出明细账本来,延长理由经得起考证。纵观这些年有关高速收费的争论,最关键的问题其实也在于,高速主管部门和运营主体能否确保运营效率,且做到事关高速建设和运营的财务透明。我国高速经营巨额亏损之所以屡屡发生,也并非是因高速公路不赚钱,而是因财务监督乏力、运营不善等。公众对一些地方高速延期收费啧有烦言,本质也是对糊涂账的不满。

  对于我国高速公路的财务监督不力现状,我们可通过地方交通管理和投资部门的贪腐案件频发窥之一二。此外,历年来,国家审计署对收费公路项目的审计也显示,很多高速公路的建设成本,不仅严格超出预算支出,而且收费站人员超编、私设小金库等乱象也层出不穷。就此而言,当前计划延长高速公路收费期限,还应该建立在切实扭转其财务软约束的基础上,才能给延长收费年限带来合法性的支撑,也才能说服民众。

  计划相对延长高速公路收费年限,还要做到建设、运营、养护等全过程财务收支的透明公平,并以此为前提制定延长收费年限的细化标准。在详细核算时,应弄清那些亏损的高速公路究竟是因不可抗力(客流少)导致的,还是因不合常理的过度支出、甚至权力寻租等因素导致的。为避免财务软约束造成的损失,有必要完善高速公路建设、运营和养护的全过程财务收支监管。

  延长高速收费年限,合法性的根基在于财务透明,这样才能消弭高速暴利和亏损这对看似矛盾命题留下的舆论之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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