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4年减贫119.2万人
记者从自治区扶贫办获悉,从2013年至2017年,我区4年累计减少贫困人口119.2万人,贫困发生率由14.7%下降到2.6%以下,首次实现贫困县(旗)总量减少。
4年来,我区始终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持续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并实行“五级书记抓扶贫、一把手负总责”的责任制。自治区、盟市、旗县、苏木乡镇、嘎查村逐级分解落实任务,层层签订责任书、立下军令状,建立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体系,全力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目前,全区有39位省级领导“一对一”联系贫困旗县,409名盟市级领导、1852名县处级干部联系贫困苏木乡镇和贫困嘎查村,驻村工作队达到7239个,驻村干部近4万名。
按照“五个一批”“六个精准”要求,我区全力打好落实脱贫攻坚的“组合拳”,使贫困群众“造血”能力显著提升。发展产业是脱贫的根本举措,目前全区有214万户农牧户进入产业化经营链条,有24.4万贫困人口在产业化利益联结中获得稳定收入。2016年启动的新一轮易地扶贫搬迁工程,成为脱贫攻坚的“当头炮”,逐步摸索出一条“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的易地扶贫搬迁之路,在推进过程中严守搬迁对象精准的“界线”、人均住房面积不超25平方米的“标线”、不因搬迁举债的“底线”和资金项目管理的“红线”。
与此同时,我区重大生态工程项目和资金进一步向贫困地区倾斜,全面落实草原生态补奖政策,补奖区人均政策性补贴收入增加850元,惠及480万农牧民。建立起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职业教育全覆盖的资助政策体系,2017年全区新增幼儿园173所,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66%。积极推进低保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全区17.9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纳入低保范围,基本实现应保尽保。全面实施大病集中救治一批、慢病签约服务一批、重病兜底保障一批“三个一批”行动计划,推行先诊疗、后付费、一站式结算服务模式。
我区财政支持脱贫攻坚力度持续加大,有效撬动金融和社会资本,夯实了脱贫攻坚的物质基础。2013至2017年,全区四级财政扶贫资金共投入291亿元,金融扶贫资金投入459.4亿元,社会资金投入144.1亿元,各项投入累计达到1185亿元,年均投入约237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