镶黄旗司法局构建 “3+3”社区矫正工作新模式
镶黄旗司法局在社区矫正工作中,始终坚持理论联系实际,不断总结经验,提炼方法,积极探索社区矫正工作新思路,构建我旗社区矫正工作“3+3”新模式,充分发挥社区矫正工作监督管理、教育改造、社会适应性帮扶职能。
一、第一个“3”即以社会工作三大方法介入社区矫正工作
一是个案矫正模式。旗司法局坚持“以人为本”,尊重个体的独立性,自开展审前调查评估到解除矫正,因人制宜、因案制宜,制定调查方案、矫正方案、心理辅导方案,尽最大努力解决社区服刑人员的生活困难和心理困扰,帮助他们提高主动学法的积极性,激发阳光、向上的生活态度。
二是小组矫正模式。旗司法局从系统论、行为科学论、团体动力理论等方面研究,积极探索小组矫正模式,开展社区服刑人员集中教育活动,我旗社区服刑人员通过学习法律法规、心理认知、思想文化、时事政策等知识和参加集体公益劳动,提高文化修养,掌握基本法律法规知识和调控自身心理的技能,树立自食其力和互帮互助的意识。
三是社区工作模式。旗司法局深入挖掘社区志愿力量,动员社区服刑人员家属、亲戚、邻居、社区(嘎查)委员会、单位(学校)、社区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加强社区矫正小组建设,充分发挥矫正小组的作用。
二、第二个“3”即构建社区矫正工作“三维”模式
一维“横”: 旗政府+旗司法局+旗社区矫正执法大队,三级联动搭起保障网。旗政府在全旗社区矫正工作开始时就成立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全旗社区矫正的领导及部门协调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旗司法局积极筹备建立社区矫正执法大队,建章立制、建档立账,并为社区矫正工作的规范执法提供场所、人员、教材等便利条件;旗社区矫正执法大队运用社区矫正执法特种专用车开展工作,提高社区矫正工作装备水平,修订完善社区矫正工作制度,全面落实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管教育、适应性帮扶及刑满释放人员的安置帮教等各项工作。
二维“纵”: 司法所+志愿者+社会力量,三股力量拧成一根绳。由司法所干警、社区矫正志愿者、嘎查(社区)委员会、社区服刑人员所在单位、就读学校工作人员、社区服刑人员的家庭成员或监护人、保证人等有关人员组成的社区矫正小组,定期掌握社区服刑人员工作、生活、学习等情况,向社区服刑人员宣传法律知识、时事政治知识、思想文化知识、道德修养知识及其他生活常识,传播正能量,增强责任感,促使社区服刑人员悔罪服法、认真改造。
三维“深”: 监督管理+教育矫正+帮困扶助,三项工作推动“平安镶黄旗”建设。旗司法局认真贯彻上级文件要求,指导社区矫正执法大队与各司法所开展具体工作。定期开展安全排查,尤其在重要节点加大排查力度,实行全天值班制度和零报告制度;定期召开社区服刑人员分析研判会议,开展社区服刑人员集中教育活动;与公、检、法等部门加强协作,建立联网封控制度;联系职能部门,对特别困难的社区服刑人员进行临时性救助,为有劳动能力的无业社区服刑人员扩宽就业渠道,体现出党和政府的人文关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