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内蒙古实现生产总值 17769.5亿元 增长7.8%
1月26日,在自治区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上,自治区政府关于自治区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以书面形式提交全体代表审议。
报告显示,2014年,全区实现生产总值17769.5亿元,增长7.8%,经济发展保持平稳增长。农牧业稳定发展,粮食产量达到550.6亿斤,实现“十一连丰”。牧业年度牲畜存栏达到1.29亿头(只),增长9.3%,肉类总产量243.7万吨,增长3.2%。工业结构调整取得积极进展,全区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10%。单位GDP能耗和二氧化碳排放量分别下降3.9%和5%,提前一年完成“十二五”节能降碳目标任务。服务业运行平稳,全年完成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5619.9亿元,同比增长10.6%。重大项目加快推进,固定资产投资稳定增长,全区城乡500万元以上项目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19万亿元,增长15.7%。居民收入稳步提高,民生状况持续改善,城镇新增就业27.2万人,完成年度计划的105%。改革开放向纵深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取得明显进展,比较好地完成了自治区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预期的目标任务。
报告显示,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是,地区生产总值增长8%左右,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10%,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3%,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6%,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9%,农村牧区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0%以上,城镇新增就业25万人,居民消费价格涨幅控制在3%左右,单位生产总值能耗和二氧化碳排放量均下降2.2%。
为实现上述目标,我区将准确把握新常态下速度变化、结构优化、动力转换三大特征,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坚持以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推进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坚持改革和创新驱动发展,切实增强经济发展活力和动力;坚持更加注重民生保障和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苏永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