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惠民政策带来幸福生活 2016年8.6万农牧民进城安居
2016年,惠民政策给百姓带来了幸福生活
去年 8.6万农牧民进城安居
◆越来越多的农牧民开始进城买房 全媒体记者 赵新宇摄影
内蒙古晨报全媒体记者 赵新宇
“2016年,提高棚改货币化安置比例,实施激活房地产市场的政策措施,商品房可售面积下降13.9%……”“2016年,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实行居住证制度,8.6万农牧民进城落户……”在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六次会议上,自治区主席布小林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到。
2016年,随着去库存等楼市政策的实施,不少农牧民涌入城市购房潮流中,使得楼市不断升温。随之而来的户籍宽松政策,让不少城市外来人口倍感舒心,幸福满满。
▲去库存
进城买房
王二锁与妻子从武川县上秃亥乡来到呼市已有多年,为了安置儿子和儿媳妇,他们省吃俭用,一直租住在平房区。2015年,儿子结了婚,买了新房,也有了固定的工作。王二锁夫妻开始为自己的幸福谋划起来。
他们想着,也能在呼市买一套房子,最好能和儿子挨得近一些。
于是,王二锁和妻子从去年开始加入购房行列。
选择了许久,终于在去年6月份,他们选择了位于呼市南二环附近的小区中一套73平方米的电梯房,王二锁说适合他们老两口居住。选择这里,主要有两个原因,第一是离儿子居住的小区不远,第二是在售楼部买房时销售人员给他们介绍了一系列的优惠政策,王二锁当即便决定买下。
“减免50%的契税,贷款利率打9折,而且还款能按季度还。”王二锁说,这是他万万没想到的,本来一套房子房款加利息正常算下来需要将近50万元,但各种优惠政策减免之后,可以省去将近7万元,而且还款还特别灵活。
王二锁买房的消息传到村里,不少人也将买房列入今年的计划中。
惠及农牧民
2016年2月,内蒙古自治区出台了《关于做好房地产去库存工作进一步促进房地产业稳步发展的意见》,采取一系列措施推动落实。其中提到最多的就是农牧民进城买房。在此后自治区住建厅和中国农业银行内蒙古分行联合下发的《关于做好支持农牧民进城购房工作的通知》中提到,凡属进城首次购买144平方米(含)以下商品住房(含二手房)的农牧民(包括其他购房者),享受当地政府50%的契税补贴。其中还提到“农民安家贷”贷款,贷款首付款比例执行20%,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给予的购房税费减免或补助、房地产开发企业给予的降价额度均计入首付款,首付款比例达到30%及以上的客户,可执行基准利率0.9倍优惠。
2016年12月30日,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召开2016年全区经济社会发展重点工作新闻发布会。其中指出,截至11月底,内蒙古商品房累计可售面积与2015年底相比,下降12.5%,其中商品住宅下降19.7%,全区房地产市场呈现出新增上市量下降、库存量下降、销售量增加的“两降一增”良好趋势。
对于农牧民进城购房,2016年,内蒙古住建厅联合农业银行内蒙古分行在全区开展农牧民“安家贷”工程,截至12月11日,农业银行内蒙古分行共投放“安家贷”4.33亿元,2260户农牧民加入城市购房行列。
除此之外,2016年以来,内蒙古采取一系列措施推动房地产去库存,把实施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作为化解房地产库存的主渠道。截至2016年11月底,全区棚户区改造23.3万套,货币化安置套数17.5万套,安置比例达75%。
▲ 落户门槛降低
居住证取代“二元”户籍
与王二锁一样,张利民也是从农村来到呼市,但他还没有购买房子,他说还需要在城市里多奋斗几年再买房,但眼看着孩子一天天长大,给孩子落户成了张利民一家最大的问题。
2016年4月19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的《关于进一步调整户口迁移政策加快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指出,对在同一城市、建制镇连续居住3年以上和举家在城市、建制镇居住生活的农村牧区籍人员,依照本人意愿,按照在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的原则,可在现实际居住生活的城市、建制镇申请落户,不受合法稳定住所、合法稳定就业、参加城镇社会保险等其他条件的限制。
张利民说,自己突然看到了解决户口问题的办法。
而在2016年12月,呼市政府下发了《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试行)》,又一次将户籍新政推了出来。文件指出,以现行户口政策为基础,以合法稳定住所、合法稳定职业为落户基本条件,进一步调整购房落户、租赁房屋落户政策;取消落户政策中有关随迁子女年龄、婚姻状况条件限制;现役军人配偶、子女及双方父母均可办理落户。
除此之外,呼市实行了居住证取代“二元”户籍的政策,同时绝不强迫农民落户城镇,以保障农民权益不受影响。
张利民在办理完落户手续之后说,现在的落户手续也简单了很多,只需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及能够证明随迁人员亲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等一些其他材料,并不像之前落户那样手续繁多。
张利民说,像他这种情况的人不在少数,新政策的出台,为这样的人群解决了很多实际困难。
同样因为户口问题,张彩霞在新政策没有出台之前,仍然为之困扰。
张彩霞说,2008年,她从农村老家出嫁到呼市,几年之后,她的户籍在老家突然被注销了,但当时也并没有影响,后来户籍、户口本越来越影响到生活,她想到了恢复户籍,但是无论如何都无法恢复。一次又一次往返两地,张彩霞始终没能恢复户籍。直到2016年11月份,她得知呼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出通知将为10类无户口人员解决户口问题的消息。
她再次申请恢复户籍,让她意外的是,户籍恢复成功,而恢复成功之后,户籍民警告诉她恢复之后,想迁往现居住地也可以申请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