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环境保护局 关于内蒙古雅世春华置业有限公司东岸国际 B区109#-112#楼及地下车库项目 竣工环保验收的批复
呼环政验字〔2016〕37号
呼和浩特市环境保护局
关于内蒙古雅世春华置业有限公司东岸国际
B区109#-112#楼及地下车库项目
竣工环保验收的批复
内蒙古雅世春华置业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东岸国际B区109#-112#楼及地下车库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的申请》等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位于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如意开发区东五纬街18号。项目总占地面积15253.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4185.84平方米,地上面积22329.76平方米,地下面积6500平方米,车库面积5356.08平方米。项目实际总投资2亿元。项目于2005年7月22日由呼和浩特市环境保护局批复了《关于东岸国际住宅及配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项目采暖由呼和浩特市城发供热有限责任公司集中供给;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入园区管网;生活垃圾由园区垃圾转运站集中处理。
三、项目验收结论
内蒙古雅世春华置业有限公司东岸国际B区109#-112#楼及地下车库项目建设情况基本符合环评、环评批复要求,在建设过程中执行了国家有关环保法律法规,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中提出的污染治理措施和建议进行相应的治理和管理,基本达到了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标准,我局同意通过验收。
四、项目今后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建立健全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完善管理档案和运行台帐,加强地下停车场的机械通风、换气,确保不发生污染事故。
2.项目使用期的环境监督管理工作由市环保局经济技术开发区环保分局负责。
2016年6月6日
信息公开选项:公开
抄报:自治区环保厅。
抄送:市环境监察支队,市环保局经济技术开发区环保分局。
呼和浩特市环境保护局 2016年6月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