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失业保险费率有关问题的通知

包头市失业保险费率下调

  9月21日,记者从包头市人社部门获悉,按照《关于调整失业保险费率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包头市失业保险费率暂由现行条例规定的3%降至2%。其中,用人单位失业保险费率由2%降至1. 内蒙古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