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市翁牛特旗严格执纪监督坚决纠正“四风”
2015年,翁旗纪委监察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强化执纪监督问责,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取得了扎扎实实的成效。
把强化执纪监督问责作为查处“四风”问题的手段
抓好专项治理。针对“四风”问题,翁旗纪委监察局继续开展了14个专项整治活动,深入整改文风会海、“三公”消费不规范等问题。2015年,共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6个,清理各类领导小组和议事协调机构27个;抓好监督问责。强化“一岗双责”考核,对因履行职责不到位的6人进行约谈。加强对关键环节的监督,督促政府及其部门简政放权、简化优化审批环节和工作流程。全旗清理、取消、转化行政审批事项108项,压缩时限60%以上,委托、下放到苏木乡镇办理72项,取消收费事项20项,为群众节省费用180多万元;注重抓早抓小。加强对执行元旦、春节等重要节点的监督检查,先后进行明察暗访10多次,下发10期通报,对25名违纪违规人员进行了实名通报,对19名干部进行立案处理。通过专项整治活动,不良风气得到了明显好转。
把落实两个责任作为查处“四风”问题的基础
强化苏木乡镇场街道办纪委建设。调整配齐配强苏木乡镇场街道办纪委书记和专职副书记(专职委员),纪委书记、副书记不再分管业务外工作,加强硬件建设;实行旗纪委常委联系苏木乡镇制度。常委定期或不定期到联系点,督促落实两个责任,指导交办问题线索的审查;试行苏木乡镇场街道纪委交叉办案。把各苏木乡镇场街道纪委专职人员编入旗纪委10个纪律审查组,统一调度进行交叉异地办案,全年共组织交叉办案12次。
翁旗纪检监察机关通过加大纪律审查和问责力度,进一步严明了党的纪律。2015年,共收到信访举报580件,初核397件,立案审查162人,给予党政纪处分128人。
把建立长效机制作为查处“四风”问题的保证
从根源入手,全面加强制度建设,在原有制度基础上,先后制定出台了《关于重申改进工作作风加强纪律建设若干规定》等20多项规章制度,形成了作风建设的规范性标准,使整治“四风”问题更加有章可循,为巩固和扩大整治“四风”问题成果提供了制度保障。
[责任编辑 魏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