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133个地方药材标准废止

18.08.2015  13:49

记者昨日从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了解到,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关于加强地方药材标准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要求,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了我区地方药材标准清理工作。经专家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有关要求审定,决定废止三棵针、大栀子等133个药材的地方标准。标准废止后,执行所对应的国家药品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