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深入贯彻中央、自治区党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

18.12.2014  22:22

12月12日,锡盟盟委召开民族工作会议,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党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研究部署锡盟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民族工作。 锡盟盟委书记于永泉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盟委副书记、盟长张院忠主持会议并部署工作。会议强调,要牢牢把握民族工作的正确方向,切实增强做好新形势下民族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要加快推动经济发展,切实筑牢民族团结进步的物质基础; 要把改善各族群众生活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作为做好民族工作的主要目标和重要保障; 要加强民族团结,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会议对全盟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模范个人和全盟学习使用蒙古语文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
          12月15日,乌兰察布市市委召开民族工作会议,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党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全面部署新时期全市民族工作。市委书记王学丰作重要讲话,市委副书记、市长陶淑菊主持会议。会议强调,要始终把加快发展作为民族地区的核心任务,跳出传统思维和地域局限,在更大范围内谋求发展; 要始终把改善民生作为民族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统筹推进各项社会事业发展;要始终把城镇民族工作作为新的战略重点,创新城镇民族工作管理体制,把城市民族工作的着力点放在社区;要始终把建设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作为一项长期任务,加强民族团结宣传教育,广泛开展民族团结创建活动,大力发展民族文化事业。会议对《乌兰察布市委、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民族工作的实施意见》作了情况说明。   
          12月16日,乌海市市委召开民族工作会议暨全市第八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市委书记侯凤岐、市委副书记、市长毕力夫出席并作重要讲话。会议号召,全市各族干部群众要共同担负起促进发展、维护稳定、加强团结的历史重任,守望相助,团结奋斗,加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步伐,努力为自治区打造祖国北疆亮丽风景线做出新的更大贡献。会议还对2009年以来为推进全市民族团结进步、发展民族事业作出重要贡献的10个模范集体和38名模范个人进行了表彰。
          12月16日,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召开全市学习使用蒙古语文表彰大会。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斯钦毕力格、副市长刚布和、市政协副主席李宏出席会议。刚布和强调蒙古语文工作是民族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首府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重要内容,与经济社会发展密切相关,要以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关于民族语文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创新管理、与时俱进,为开创全市蒙古语文工作新局面而努力。会上,对推动民族团结、发展蒙古语文事业做出重要贡献的5个先进集体和15名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