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河区城乡医疗救助标准将提高
24.12.2015 11:38
本文来源: 内蒙古新闻网
为进一步减轻城乡困难群众的医疗负担,2016年,临河区将提高城乡医疗救助标准,按照常住人口数不低于9元的标准安排城乡医疗救助资金。
据了解,2015年,全市按照常住人口数不低于6元的标准安排城乡医疗救助资金,临河区2015年城乡医疗救助共支出1031万元,其中临河区本级财政匹配264万元。2016年,按照常住人口数不低于9元的标准安排城乡医疗救助资金,2017年达到12元,市和旗县区按照2:8比例分担。按此标准,2016年,临河区本级财政需匹配396万元,2017年需匹配528万元。市和旗县区财政必须按照要求,足额安排城乡医疗救助资金预算,并在同级人大批准后30日内,将资金分配下达和划入城乡医疗救助资金财政专户。
[责任编辑 魏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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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12.2015 11: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