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河区行政村以下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启动

19.03.2015  09:36

  近日,巴彦淖尔市规划设计院按照“A+B+C”的村庄规划方式对临河区城区周边镇、村展开了全面调研与规划工作。规划主要对行政村以下队(组)内道路、广场、绿化及公用设施进行整治。

  公共设施不齐全的村庄,将配置文化活动室、活动广场、商店、幼儿园、敬老院、卫生室等。

  规划要求,翻建房屋不得超过原有规模(或主房不大于120平方米,附房不大于80平方米),院落不得超过原有四至界线(或不大于600平方米);新建主房不得大于120平方米,附房不得大于80平方米,院落不得大于600平方米;翻建、新建房屋檐口高度不得超过3.6米,并与周边相邻建筑统一基础标高。建筑色彩方面,可选用红墙、灰瓦的形式。建筑安全方面,墙体转角处每50厘米高压2根直径6毫米、长50厘米的钢筋,椽檩用马璜固定或用8#铁丝绑扎,地基石砌,深度不小于1.2米。统一建筑色彩,统一建筑风格。

  规划同时要求村庄要为村民营造良好的居住生活和绿化环境,村外的生态资源和村内的现状树木要加强保护,合理利用。要清理五堆(草堆、土堆、粪堆、煤堆、垃圾堆),四旁(村旁、宅旁、路旁、水旁)要充分绿化,不留死角。建筑通过墙面刷新、屋顶翻修来展现新农村面貌。

  在村庄空地布置绿地游园,结合居住组团及公建旁设置公共绿地,绿地周边道路用清水砖(米色或蓝色)或石材铺成休闲道,绿地内设置对弈棋桌等休闲娱乐场地。对村庄主要道路以及零星地块进行统一绿化,形成点、线、面结合的绿地系统格局。(记者杨智丽 通讯员白雪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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