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市“十个全覆盖”高龄津贴工作推进情况

02.06.2015  20:22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80岁以上低收入老年人高龄津贴发放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乌海市为8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发放高龄津贴(普惠发放)。发放标准:80周岁—99周岁每人每月100元,100周岁及以上每人每月300元。资金来源:自治区下拨30%,市财政匹配35%,三区财政共匹配35%。发放程序:将老年人的信息录入“一卡通”信息,由银行代发。每年按月核定应发人,上半年、下半年分两批打入。

  2014年乌海市共计发放5597人,610.73万元(其中含“十个全覆盖”低保老年人109人,13.1万元)。海勃湾区发放2546人、272.07万元(含低保老年人66人、7.92万元);乌达区发放1768人、178.16万元(含低保老年人13人、1.58万元);海南区发放1415人、164.7万元(含低保老年人30人、3.6万元)。

  2015年,乌海市核定80岁以上老年人6122人(海勃湾区2805人、乌达区1829人,海南区1488人),全年需发放高龄津贴735万元(其中含“十个全覆盖”80岁以上低保老年人110人,发放13.2万元)。目前,自治区财政下拨高龄津贴资金199万元(其中含“十个全覆盖”80岁以上低保老年人110人,资金3.96万元),已拨付海勃湾区90万元(含低保老年人44人,资金1.584万元)、乌达区59万元(含低保老年人38人,资金1.368万元)、海南区50万元(含低保老年人28人,资金1.008万元)。市财政已下拨2015年高龄津贴匹配资金252万元(其中含“十个全覆盖”低保老年人110人,资金4.62万元),拨付海勃湾区117万元(含低保老年人44人,资金1.848万元)、乌达区74万元(含低保老年人38人,资金1.596万元)、海南区61万元(含低保老年人28人,资金1.176万元)。目前,市、区老龄办正在组织发放上半年高龄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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